亡羊補牢 為時未晚
設立檢察監督指導中心服務經濟發展大局、專業司法社工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生態修復筑牢保護綠水青山“防火墻”、公益訴訟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職、非公企業職務犯罪預防營造廉潔守信的法治環境……近年來,晉江市檢察院勇立潮頭,大膽探索,走出了獨特的“晉江模式”。即日起,晉江市檢察院與本報聯合推出“晉江檢察”系列報道,全方位展現晉江檢察院的司法改革創新成果,敬請關注!
該院生態檢察官們在示范基地種植樹木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20日訊 從辦理了全省首個污染環境案件開始,晉江市檢察院重拳嚴打污染環境犯罪。2013年以來,共批準逮捕污染環境案件64件81人,審查起訴該類案件66件96人,有力地震懾了污染環境犯罪。“欲謀百年計,放眼千萬里。在辦理污染案件的過程中,我們深刻認識到打擊不是目的,建設和諧的生態環境才是我們最終的目標。”晉江市檢察院代檢察長甘澤陽表示。
求突破 異地修復探索環境污染修復模式
6月28日上午,在英林鎮陳山村委會,村書記洪于聲與重金屬污染案件當事人家屬共同簽訂了委托協議書,表示自愿幫助英林鎮陳山村英山生態公園補植復綠。英山生態修復示范基地的建立,是該院在推進水污染案件生態修復補償工作的一種有益嘗試。
考慮到水域污染難治理且見效慢,就地修復不具有實踐操作性,晉江市檢察院借鑒“補植復綠”的做法,選定在廢棄礦山上修建起來的英山公園為生態修復示范基地。將礦山埋填后的待修復地塊作為污染環境案件生態修復補償的定點場所,要求當事人在批捕、起訴階段在指定地塊進行補植復綠,由當事人同村委會簽訂委托協議書,并由村委會、林業局對補種養護情況進行全程監督。補植復綠情況將作為對當事人量刑的參考依據。
“檢察院探索的這種做法是一舉多得的好辦法,既解決了礦山修復部分資金問題,又讓補植的當事人對自己的行為有進一步深刻認識,生態警示宣傳基地也給來公園休閑的群眾起到潛移默化的宣教作用。”看著剛種植不久的1200株小樹迎風搖曳的場景,洪于聲贊嘆。
創新招 推薦就業彰顯檢察司法人性理念
7月1日上午,在生態科檢察官和環保局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工人王某正式到安海某皮革廠上班。
制鞋業是晉江的一大支柱產業,皮革、五金等相關輔料產業規模也相當龐大。一些企業非法排放含有重金屬的污水,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如何正確引導這類工人進入有資質的企業,防止小作坊回潮再次污染環境,又能一定程度緩解正規企業的用工荒問題?該院在探索中走出了“推薦涉污企業從業人員到有資質的環保企業就業”的新路子。
在辦案中,該院向涉污企業工人普及法律知識,明確權利義務,引導其知法守法,并對他們進行登記、建檔、造冊,以利于及時發現他們在小黑加工點重復就業的情況,對于屢教不改的從嚴處理。同時,與有資質的規模環保企業簽訂《工人就業共建協議書》,做好涉案工人到有資質的環保型企業再就業的幫教工作。王某就是通過共建協議向企業推薦的工人之一。
“這是恢復性司法理念在生態檢察工作的新嘗試,進一步拓寬了修復的輻射范圍。”該院生態科科長吳雅芳表示。
強履職 案后監管推進生態環境源頭治理
“我們已經在檢察機關督促下,投入3.8萬元資金進行生產殘留廢液處理和污染水域的修復,杯水車薪,希望能盡到自己的一份力。”近日,丁某的家屬在該院檢察官回訪時說。
原來,丁某等人在加工貨架鐵件的過程中,排放的污水中重金屬鋅含量超標,嚴重污染環境。今年6月,該案移送至晉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涉案的污染廢液尚未處理,存在安全隱患。根據《環保法》的要求,向丁某闡明其義務責任,督促其家屬委托有資質的公司對生產廢液依法進行處理。
這是該院落實“違法者付費”原則的一個縮影。針對打擊的涉污企業多為小黑作坊,單純取締又容易“死灰復燃”的情況,該院發出檢察建議,督促環保局、鎮政府引導企業整合到集控區進行生產,并要求對集控區進行升級改造,提升治污設施和技術。
目前集控區從原有上百家企業整合成11家規范企業,企業污水統一收集處理后回收利用,確保了污水達標排放。(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張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