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出新規:開發商與物業要提前交接,十二層以上住宅要設可容納擔架的電梯——軟硬兼備方能“高枕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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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住宅樓用水是不是要安裝加壓泵?”“住高層,遇到急救擔架進不了電梯怎么辦?”“感覺物業公司管理得不好,可以更換嗎?”昨日(8月5日),又有不少住戶希望進一步了解高層住宅到底需要哪些軟硬件配套。
硬件 1日起要求配套擔架電梯 救急有保障
前段時間,家住東方花園城17層的業主陳阿姨很郁悶,水龍頭里流出來的水只有一點點,她看著干著急,后來才知道水的二次加壓設備出了故障。“住這么高,碰到沒水,那真是夠郁悶”,她說,就算樓下有水,即便有電梯,一桶一桶地往上送,日子也沒法過。
毋庸置疑,市民瞄上高層住宅,是為了更好地享受高層生活。那么,為了保障高層住戶的需求,國家對高層住宅的硬件配備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呢?
“與其說是硬性配套要求,不如說是我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后,市民渴望高層生活也能越來越好。”泉州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勘查設計與科技科工作人員蔡先生介紹,有關住宅的硬件配備設施要求并非一成不變,相關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適時推出新的規范,比如從8月1日起,由住建部與質檢總局聯合發布的新版《住宅設計規范》規定,12層及12層以上的住宅,每棟樓設置電梯不應少于兩臺,其中應設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以滿足急救病人時的要求。
蔡先生說,高層住宅樓由于高度一般都超過市政自然水壓的供水高度,因此均需要設置二次加壓設備,考慮到水質的衛生情況及為了防止生活用水二次污染情況的發生,普通的高層住宅樓均已取消屋頂生活水箱而改為二次加壓后直供。當然,對于超高層住宅樓來講,供水系統需采用其他的技術和設備。
軟件 開發商物業要提前交接 力避互相推諉
“房子建得比較早,水改、電改改不成,這是房地產開發商遺留的問題,但我們只能找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又解決不了,折騰死我們了。”一小區的業主高女士希望能盡快享受一戶一表,以免公攤水電費用扯不清楚,但至今未能實現。
昨日(8月5日),記者從住建部門了解到,《泉州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新建物業承接查驗工作的通知》已于7月1日開始實行,這樣一來,房地產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互相推諉的情況就能有所改善,“對維護業主、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都有好處。”因為這個通知出臺后,要求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完成承接查驗工作,承接查驗的內容包含竣工驗收資料、技術資料(包括共用設施設備清單、消防設施合格證、電梯準許證等)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準許使用文件等相關資料。
眾所周知,高層的軟件要求不單取決于物業管理水平,也和業主的素質息息相關。住建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只有物業的管理水平和業主的素質同時提高,才能為高層生活添彩。
應急 高層起火重自救 地震時就近躲避
住高層遇到緊急狀況,比如起火或者地震該怎么辦呢?
記者從消防部門了解到,目前我市最高的消防云梯能達到78米的高度,即便如此,消防部門還是提出,若在高層樓里遇到起火,最重要的是先自救。每個人對自己工作、學習或居住的高層建筑的結構及逃生路徑應熟悉,務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樓梯方位等,在逃生時保持鎮靜,明辨方向,迅速撤離,切不可使用電梯。如果沒有專門設施,而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救援人員不能及時趕到,可利用身邊的繩索或床單、窗簾、衣服等自制簡易救生繩,并用水打濕,沿繩緩慢滑到下面樓層或地面。
據悉,地震時,高層逃生應遵循就近躲避的原則,注意保護頭部。在室內可暫時躲避在堅實的家具旁或墻角、廚房、衛生間等承重墻較多、跨度較小的地方,要注意立即滅火斷電,防止燙傷觸電和發生火情。特別要牢記的是,不要滯留床上;不可跑向陽臺;不可跑到樓道等人員擁擠的地方去;不可跳樓;不可使用電梯,地震若來時在電梯里應盡快離開,如果門打不開要抱頭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