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紀委獲悉,日前,福建省紀委通報一批近期查處的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問題。
2011年至2013年期間,長樂市營前街道馬頭村在組織建設總造價126萬多元的芝里山陵園、骨灰堂、公墓及配套工程和總造價103萬多元的芝里山水庫清淤、加固、擴容項目中,違反《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督管理意見》(閩委辦[2008]58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長委辦[2008]74號)有關規定,將項目化整為零,并指定個人承建工程施工。時任該村黨總支部書記的鄭光昊對此負有主要責任。日前,長樂市紀委給予鄭光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浦城縣糧食購銷有限公司2013年5月,在福州新華都超市購買金額20000元的購物卡;2013年8月至12月期間,公款購買桂花、薏米等土特產3223元;2013年11月27日、2014年4月23日的公務接待中有上中華煙、葡萄酒等高檔煙酒1086元,公款超標準接待;2014年元旦、春節、清明、五一、中秋、國慶等節假日向公司全體25名職工普發值班補貼共82133元,其中違規多發放補貼31995元。該縣糧食購銷公司總經理吳子德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該同志積極配合組織調查,主動交代違紀問題并組織退賠相關費用和違規發放的補貼57649元。縣紀委給予吳子徳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原浦城縣科學技術局(現合并入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在生產力促進中心項目中,于2014年1月14日報支2013年購買山薏米、桂花等土特產7157元,時任局長黃文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黃文生同志主動退賠違規購買土特產費用。縣紀委給予黃文生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記者 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