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范圍
教育部頒發的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7—9年級)中:數與代數、空間與圖形、統計與概率、課題學習四個部分的內容.
五、內容目標
⒈初中畢業生數學學業考試的主要考查: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數學活動過程;數學思考;解決問題能力;對數學的基本認識等.
⑴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考查的主要內容
了解數產生的意義,理解代數運算的意義、算理,能夠合理地進行基本運算與估算;能夠在實際情境中有效地應用代數運算、代數模型及相關概念解決問題;能夠借助不同的方法探索幾何對象的有關性質;能夠使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幾何對象的大小、位置與特征;能夠在頭腦里構建幾何對象,進行幾何圖形的分解與組合,能對某些圖形進行簡單的變換;能夠借助數學證明的方法確認數學命題的正確性;正確理解數據的含義,能夠結合實際需要有效地表達數據特征,會根據數據結果作合理的預測;了解概率的涵義,能夠借助概率模型、或通過設計活動解釋一些事件發生的概率。
⑵“數學活動過程”考查的主要方面
數學活動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思維方式、思維水平,對活動對象、相關知識與方法的理解深度;從事探究與交流的意識、能力和信心等.
⑶“數學思考”方面的考查應當關注的主要內容
學生在數感與符號感、空間觀念、統計意識、推理能力、應用數學的意識等方面的發展情況,其內容主要包括:
能用數來表達和交流信息;能夠使用符號表達數量關系,并借助符號轉換獲得對事物的理解;能夠觀察到現實生活中的基本幾何現象;能夠運用圖形形象來表達問題、借助直觀進行思考與推理;能意識到作一個合理的決策需要借助統計活動去收集信息;面對數據時能對它的來源、處理方法和由此而得到的推測性結論作合理的質疑;面對現實問題時,能主動嘗試從數學角度、用數學思維方法去尋求解決問題的策略;能通過觀察、實驗、歸納、類比等活動獲得數學猜想,并尋求證明猜想的合理性;能合乎邏輯地與他人交流等等.
⑷“解決問題能力”考查的主要方面:
能從數學角度提出問題、理解問題、并綜合運用數學知識解決問題;具有一定的解決問題的基本策略.
⑸“對數學的基本認識”考查的主要方面:
對數學內部統一性的認識(不同數學知識之間的聯系、不同數學方法之間的相似性等);對數學與現實、或其他學科知識之間聯系的認識等等.
⒉依據數學課程標準,考試要求的知識技能目標分為四個不同層次:了解(認識);理解;掌握;靈活運用.具體涵義如下:
了解(認識):能從具體事例中,知道或能舉例說明對象的有關特征(或意義);能根據對象的特征,從具體情境中辨認出這一對象.
理解:能描述對象的特征和由來;能明確闡述此對象與有關對象之間的區別和聯系.
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礎上,把對象運用到新的情境中.
靈活運用:能綜合運用知識,靈活、合理地選擇與運用有關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數學任務.
數學活動水平的過程性目標分為三個不同層次:經歷(感受);體驗(體會);探索.具體涵義如下:
經歷(感受):在特定的數學活動中,獲得一些初步的經驗.
體驗(體會):參與特定的數學活動,在具體情境中初步認識對象的特征,獲得一些經驗.
探索:主動參與特定的數學活動,通過觀察、實驗、推理等活動發現對象的某些特征或與其它對象的區別和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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