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
初中思想品德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初中階段的終結性省級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是否達到《全日制義務教育思想品德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課程標準》)所規定的學業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二、命題依據
以教育部2003年5月頒布的《課程標準》為指導,依據本考試大綱,結合初中思想品德教學實際進行命題。
三、命題原則
1.思想性:堅持正確的思想政治方向,宣傳和貫徹黨與國家的大政方針,加強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反映學科的德育功能。
2.基礎性:體現素質教育的要求和義務教育的性質,在全面考查學生基礎知識及基本技能的基礎上,考查學生初步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全面反映知識、能力和情感態度價值觀的教學目標要求。
3.科學性: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命題,做到考試內容和形式科學有效,圖文表達準確規范,試題難易適當,具有較高的信度和效度。
4.人文性:關注人類面臨的共同問題,關注學生的發展,落實素質教育要求,在考試內容選擇、試題形式設計和答題要求確定上,努力反映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要求,貼近學生的生活實際,尊重學生的個性差異。
5.導向性:正確發揮考試的導向功能,堅持以學生為本,強調能力立意,注意應用性、時代性、探究性、綜合性和教育性,引導學校加強教學、引導教師改進教學、引導學生學會學習和學會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