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去年10月8日實施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工作的實施意見》,非滬籍也能申請上海共有產權房,需滿足5條件。政策將先行試點了三個區:金山、松江、虹口。
非滬籍也能申請上海共有產權房啦!
上海市房管局局長胡廣杰今天(4月22日)上午做客2019“民生訪談”時介紹,這一舉措是將共有產權保障房受益面擴大至部分非滬籍家庭,去年市政府已出臺相關政策。“我們先行試點了三個區——金山、松江、虹口,今年計劃通過二季度對政策試點以來評估的基礎上,三季度16個區要全面拉開。”
胡廣杰強調, 對非滬籍常住人口開放供應,是在保證本市戶籍的情況下做增量。也就是說,不影響上海戶籍居民家庭申請的正常供應。
根據去年10月8日實施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工作的實施意見》,非滬籍申請共有產權房需滿足5條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
在本市無住房
已婚
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滿5年
符合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收入和財產準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