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研究生一年級的苗琳同學覺得心理咨詢師資格證用處很大:她參加中山大學保研復試時,有老師留意到她這個背景,特意詢問她是否對心理學有所興趣。但如今,她考取的心理咨詢師資格證在日后無需再考和認定了。
2017年9月15日,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140項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并強調國家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將職業資格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
140項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不包括心理咨詢師資格證。也就意味著,從事該職業無需再考資格證,但該職業仍會存在。而已經考得心理咨詢師資格證的,可視為水平能力的證明。
即便如此,不少網友表示大學期間辛辛苦苦考的證,看來含金量會大大下降。也有網友稱自己前幾天剛剛報名了2017年11月的考試,順利搭上了“末班車”。
心理咨詢師簡指協助求助者解決各類心理問題的人。其國家考試起源于勞動部2001年4月推出的《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標準 (試行)》,自此心理咨詢師被正式列入《中國職業大典》。2002年7月,心理咨詢師國家資格考試項目正式啟動,全國統一鑒定考試每年舉辦兩次,分別是5月和11月。
南方周末詢問廣州添翼職業學校的老師關于心理咨詢師培訓課程日后是否繼續開辦時獲知,等11月考試后,學校要看后續規定及市場需求,才能決定下一步是否開培訓班。
“(這個消息對)原先做相關課程培訓(的機構)會是個打擊。”心理學家張怡筠鼓勵這些機構繼續開辦心理成長課程,但不再發證。
在張怡筠看來,取消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是好事,因為原先的資格審核不夠嚴謹,導致很多人執證,魚龍混雜,使得很多人對行業失去信心。她強調:“一定要有一個非常嚴謹的體系培養真正專業的心理咨詢師,再也不能學習六個月就考(證書)。”
“失去這個“師”不可惜,關鍵是熱愛心理工作的心”。中社聯心理委員會林平光老師說,從剛剛公布的政策來看,心理咨詢師這個職業還在,只是退出了國家職業鑒定而已。
中科院心理研究所祝卓宏教授公開表示,心理咨詢作為一項非常重要的助人專業不可能因此消失,作為一種職業也不會在中國消失,相反需要規范化管理。
關于取消部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后續工作,2017年9月15日,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副司長王曉君在人社部在線訪談《實行清單式管理 促進職業資格健康有序發展》中回應,可依照2016年人社部《關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后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分類妥善處理。
《通知》中提到,對已經發布鑒定考試公告或已受理鑒定考試報名的,根據考生意愿,或繼續做好鑒定考試工作,或退費;對已組織完成鑒定考試的,做好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等后續工作;對取消前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可作為水平能力的證明。
聽到心理咨詢師考試被取消的消息,苗琳并沒有感受到特別大的沖擊。“雖然這個證可能沒有用了,但不代表社會對這個證不認可,至少它能證明過我在這方面努力學習了,比別人有優勢。”她認為未來應聘時,心理咨詢師資格證在簡歷上依然是個加分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