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明確了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與專業技術職稱比照認定
《辦法》第六條規定:“工程技術類的高技能人才轉換到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經用人單位考核申報和市人社部門受理,可憑國家職業資格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證書,比照認定為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職稱。”
據介紹,一些重點大型企業里技術含量高、專技崗位上的高技能人才,有時候比招收的大學生更管用更好用,但他們在崗位上沒有職稱,薪水待遇受到了影響。今后,如果因為職稱影響了收入的,可直接比照認定為相應的職稱,為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之間的流動創造了條件,有利于滿足企業提高拔尖高技能人才地位和待遇的政策需求,搭建了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之間崗位流動的通道,對高技能人才的職業發展有著較強的激勵和引導作用。
首次明確了急需緊缺性拔尖高技能人才通過專項招聘等渠道納入事業單位編制
《辦法》第十條規定:“取得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的一線高技能人才,其他急需緊缺、確有特殊才能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結合崗位需求,采取專項招聘、專業測評、綜合考核等方式進入事業單位。”
據介紹,這給技工院校、事業單位聘請緊缺性拔尖高技能人才提供了快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