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上海2月5日新媒體專電(記者吳振東)為促進藝術類專業招考工作公平公正,上海市教委5日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校考現場評分專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二分之一;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專業考試實行全程錄像(錄音)等。
《通知》明確,2015年起,上海同一高校同一藝術類專業應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逐步提高藝術類專業文化成績要求;組織校考的高校要嚴格控制校考合格證發放數量,不得超過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同時,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不得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招生。
根據《通知》要求,上海將擴大“市統考”(上海市統一組織專業考試)命題、閱卷及現場評分的專家庫范圍和人數,同時增加校考的現場評分專家人數,使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專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將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所有開展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院校,均須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開承諾,凡有自己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利害關系者)參加考試,教師本人必須主動申請回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