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昨日消息,《2014年秋季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見》公布,今年秋季特殊教育招生將從8月開始報名,公辦特教學校免收學雜費、書本費,寄宿生免收寄宿費。
據了解,福州市盲校向各縣(市)、區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招收年滿7-15周歲(1999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盲童(含低視力兒童)。同時面向各縣(市)、區招收推拿專業職專班(矯正視力在0.3以下,視野 福州市聾啞學校向五區和長樂、永泰、羅源、閩清、連江五縣(市)招收年滿6-15周歲(1999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聾啞兒童。同時面向各縣(市)區招收計算機網絡管理與維護、美術繪畫以及工藝美術專業職專班高一新生。各縣(市)區的聾啞初一學生全部到福州市聾啞學校就讀。
報福州市聾啞學校的適齡兒童應持登記表、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聽力檢測表、戶口簿、預防接種證(小學)、殘疾證、身份證(初高中)、畢業證(初高中)、學籍卡片(初高中)、相片4張,于8月15日上午8:30到福州市聾啞學校報名(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西洪路坊下15號)。福州市星語學校向各縣(市)、區招收7-8周歲(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自閉癥學齡兒童。學校為非寄宿制學校。由于學校目前暫時在福州市盲校過渡,受辦學場地的限制,招生擇優錄取。報福州市星語學校的適齡兒童應持戶口簿、殘疾證或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預防接種證、康復機構培訓證明及近半年的評估或小結材料、2寸相片4張,并隨帶孩子于8月15日上午8:30到福州市星語學校現場報名并面談(地址:福州市倉山區首山路110號福州市盲校校內),8月26日錄取公布。另外,具備“三證”(父母雙方身份證和原籍戶口簿;居住半年以上的暫住證;父母一方的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學時除了要帶本地學生入學所需的所有材料外,還需帶上述“三證”。如要求中途插班或超齡入學的還應出具原就讀學校的學籍證明。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后,統一管理、統一學籍、與本地學生一視同仁,對完成學業的學生發給相應的畢業證書或證明。
據悉,福州市盲校、福州市聾啞學校的職業中專學制均為三年。全市公辦特殊教育學校免收學雜費、書本費,寄宿生免收寄宿費,并按政策對學生進行生活補助。(齊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