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教育局提醒,今明兩天,今秋晉江公辦小學、公辦幼兒園接受服務片區內適齡戶籍人口、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報名登記。
根據規定,小學一年級招收年滿6周歲(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幼兒園小班招收年滿3周歲(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幼兒。
7月15日,公辦小學、幼兒園將公布適齡兒童入學資格審核結果;需要電腦派位(抽簽)招生的學校,公示電腦派位(抽簽)時間、地點、辦法。7月25日,公布招生結果和學位余缺情況。學額已滿的,不再接受入學申請;學額未滿的,繼續接受“統籌調劑”對象入學。7月30日,全市所有公辦小學、幼兒園不再接受入學申請。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者,應于學校招生時間前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超過申請期要求報名者,可引導到民辦學校就讀。”晉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蔡科長表示。
今年,晉江將繼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和公辦學校不招“擇校生”的原則,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各鎮(街道)、各校園在組織招生過程中,要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范圍、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即“五公開”),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借讀費”“捐資助學費”“贊助費”等,制止個別企業、村居(社區)、校董會、老人會違規干擾學校招生行為。
六種情況
公辦小學可拒收外來生
根據上級相關招生政策及晉江本市具體情況,今年招生意見明確規定,學校應在完成戶籍人口、片區購房戶等對象入學的基礎上,再招收符合條件的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可憑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入學或者居住證和勞動合同入學。據悉,入學對象父(母)按規定參加晉江市社會保險1年以上,報名時提供至少一年(2015年9月1日前開始并連續參加晉江市社會保險)以晉江市企業員工名義繳交的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及戶口簿、居住證、勞動合同,向父母務工企業所在地“來晉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定點學校”申請入學(符合本規定的,在來晉務工人員子女中享受優先入學政策)。
入學對象憑父(母)居住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認定父(母)勞動合同(含工商戶營業執照、完稅證明等)和戶口簿,也可以向父(母)務工企業所在地“來晉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定點學校”申請入學。
需要注意的是,來晉務工人員子女與晉江戶籍學生須同等遵守招生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辦小學可不予招收入學:未能在學校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供居住證、勞動合同書等“有效證件”或證件辦理時間晚于規定的“入學證件辦理時間”的;提供假證件、借用他人證件者;父母在周邊縣市區務工的來晉務工人員子女;不足齡、虛報年齡入學的;故意隱瞞就學經歷,不辦理正式轉學手續,不提供正確電子學籍信息的;錯過學校規定報名時間且事先未向學校提出申請的。(記者 陳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