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家庭、學校和整個社會都對孩子采取鼓勵贊賞的態度。
我女兒上二年級時,有一次,她所在的班級和另外一個班級合作排練一臺節目給家長們做匯報演出。那天,在學校的大會議室,兩個班的學生家長們都拿著相機攝像機,一排排地坐好。孩子們輪番上臺唱歌跳舞、朗誦、演小話劇。我注意到,詩朗誦是大家輪流念的,每個同學的演出機會基本相同,都有三四次獨立表演的機會。能力強的孩子會把臺詞記下來,背著講,而有些孩子則手拿臺詞照著念,所有人的表演都得到了家長們最熱烈的掌聲。
2002年,當時的美國總統布什簽署了《 不讓一個孩子掉隊 》的教育法令。以立法的形式要求學校必須提高所有學生的知識水平,縮小或消滅劣勢群體(如貧困學生)和優秀學生之間在學業上的差距。其實,美國的學校不僅僅是在學業成績上不讓任何一個孩子掉隊,在文藝體育各項活動中,也盡可能地給所有學生同等的機會,給每一個人參與的權利。
小學的運動會是每一個孩子都要參加比賽的,籃球足球棒球等運動隊還有管樂隊弦樂隊,誰想參加誰就報名,不是根據個人水平甄選的。無論是表演還是比賽,觀眾們都是掌聲雷動給予孩子們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