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后媽。自古以來,繼母與老公前妻生的孩子之間的關系都頗為復雜。心狠手辣、虐待孩子、遇事毒打幾乎都是繼母的獨有“標簽”。時至今日,貼在繼母身上的這些“標簽”雖然稍有改善,但虐待兒童的這些現象,也并未完全歸零。
近日,發生在四川達州的養母虐待10歲女童獲刑一年九個月的新聞,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重點關注。也給了那些夫妻常鬧矛盾,有離婚念頭的夫妻們敲了個警鐘。
據媒體報導稱,這位達州繼母在對待養女的問上十分狠辣,把孩子打得遍體鱗傷,幾乎全身上下沒有一塊皮膚是完好無損。而“行兇”的“兇器”不是細小的竹條,就是鋒利的鐮刀,導致孩子全身多處受傷,拔開褲子,一整條腿簡直讓人不敢直視。
經過鑒定結果顯示,女童被打身上的皮膚損傷程度,已經達到輕傷一級。繼續的折磨不但給孩子的身體帶來了諸多的傷害,同時也在她幼小的心靈留下揮之不去的陰影。
女童家住四川達州縣大竹縣一個村子,2016年5月30日上午,大竹縣黃家鄉中心小學某年級林老師發現10歲女學生娟娟頭部多處傷痕、走路一瘸一拐,今詢問娟娟后,得知系被其養母楊某毆打造成。學校聯合黃家街道共同報案。
娟娟遭養母虐待一案經大竹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大竹縣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因娟娟系被楊某抱 養,尚沒有找到其親生父母,娟娟也表示不愿意和養父養母繼續生活。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關愛下,目前娟娟由民政部門安排在大竹縣兒童福利院生活,并已重新返回 校園。
日前,經開庭審理,被告人楊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大竹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兩夫妻在一起生活不如意,要想離婚是件很容易的事。只是對于已經有了孩子的家庭而言,夫妻雙方更要考慮的應該是對孩子的傷害。這也是為什么有那么多夫妻明明感情早已破裂,但卻還假裝恩愛的生活在一起的原因。
研究表明:離婚對男孩的傷害更大
北京師范大學(分數線,專業設置)林崇德教授的一項課題研究表明,父母離婚對男孩的影響更大。其主要原因是子女歸屬問題。
據調查,父母離婚,80%以上的子女歸母親撫養。在母親撫養的家庭中,女孩可以從母親身上學會如何做女人,可是男孩由于缺少父親的示范,容易在行為舉止上變成“娘娘腔”,心理和思維也容易出現女性特征。
同時,男孩更希望得到社會的認同,更有尊嚴感,面對父母離婚,他們的壓力更大。男孩往往不像女孩那樣哭哭啼啼,而是把痛苦壓抑在內心深處,對外 裝出“無所謂”。事實上,他們內心的痛楚和對未來的焦慮更多更深。有的男孩在父母離婚5年后才顯現出問題。而壓抑、延遲反應直接導致傷害深入骨髓,一旦發 作會比當年嚴重數倍。
所以,離異家庭中,父親要多了解孩子的學習、生活狀況。當前妻和孩子生活遇到困難,主動出手解決。父親應該在兒子心目中樹立一個可親的、值得信 任的、有責任感的形象,這是引領兒子成為“男子漢”的關鍵。母親不要阻止父子之間的聯系和交往,要知道父子關系越親密,對兒子的成長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