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海洋學院翔安校區上演了錘砸電器的一幕,20多件電器被學生公開銷毀。有圍觀學生質疑說,學校和學生機構舉辦這樣的活動“浪費資源”,電器可以進行捐贈。
該校學生處負責人則解釋說,此舉是為了安全宣導,銷毀的都是存在倉庫里報廢的電器。
網友拍下的砸電器現場
質疑 錘砸違規電器浪費
“海洋職業技術學院把沒收的電器用來砸,浪費資源,可以拿去捐贈或者用得著的地方,用來砸合理嗎?”昨日中午,該校一名學生在微博上向導報反映此事。
熱水壺、電飯煲、燉鍋……當日中午12點多,該校學生公寓圓盤小廣場上的桌子和地面上共擺放著20多件電器,旁邊還設置了安全宣傳橫幅和海報。活動正式開始時,海洋學院學生機構自律會的學生動手用錘子砸電器,不少電器被打下桌子摔破。
有學生質疑說,這些電器看上去還可以用,這種砸的方式有些“任性”,也有網友認為用錘子砸的銷毀方式不太穩當。
回應 銷毀的是報廢電器
昨日下午,導報記者聯系了海洋學院學生處。負責人趙先生回應說,校方依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一直嚴格查處學生使用大功率電器的行為,被沒收的電器會被保存在倉庫內,能使用的電器,有通過學生志愿者捐贈出去,而一些報廢的電器,本可以當廢品處理,但為了進行安全宣導,他們才舉辦了此次活動,學生動手銷毀違規電器,也只是象征性的。
這位負責人介紹,不少校園火災是由使用違規電器引起,校方一直都很重視消防安全。“大部分學生對使用違規電器的現象也是深惡痛絕的,可能有個別學生被沒收過電器,看到電器被銷毀有些情緒,我們也能理解。”
探討 學校能否沒收處理?
學校為了安全沒收違規電器,這個現象并不少見,那么,學校到底能不能沒收違規電器并自行處理呢?早在2013年,一些學生網友之間就流行一種說法:“物權法規定學校無權依照學校規章制度沒收學生的電器,即便是違章電器。未經使用人許可,教職員無權擅入(學生宿舍),因學校在收學生住宿費時,等同轉讓宿舍空間使用權,在此空間,使用者一切物品均受保護,除使用人外,任何人私自進入宿舍,都構成侵權。”
不過,校園安全極其重要,也有人建議,學校在沒收違規電器之后,可以在暑期到來時歸還。對上述說法,趙先生回應說,學校是教育培養學生的地方,校方沒收違規電器是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不過,他們也歡迎其他聲音,他們也有法律顧問,可以對新形勢引發的變化和相關規定的變更進行探討。(記者 林彬彬 沈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