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張永智在成都一家簡陋的旅館里看訴訟材料。
張永智在法院外展示“再審申請書”。
>>事件回放
1996年7月12日,在成都某高校就讀大二的張達被同學送進校醫院,醫院診斷為:急性咽炎、化膿性扁桃體炎。7月14日下午,他被轉入了成都某醫院治療,醫院診斷為:梗阻性腦積水、顱內高壓。當晚,張達的父親張永智接到了從該醫院打來的電話,張達病危,急需手術。張永智在電話中同意手術,次日一早,他又接到消息,兒子已在凌晨病故,醫院并未進行手術。7月19日,張達的遺體被送往溫江火化。7月20日,兒子死亡5天后,張永智帶著兒子的骨灰回到哈爾濱,將骨灰撒進了松花江。
7月29日上午9點左右,68歲的哈爾濱人張永智早早來到成都中院,只因他狀告成都某高校和醫院一案有了新進展。等待他的,是再次與狀告的醫院和學校進行面對面的質證。按照法律程序,雙方質證完畢后,再經合議庭審議后,這些證據將被送往北京一家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司法鑒定。“這對案子的判決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張永智說。
1996年7月12日,在成都某高校上大二的兒子張達被送進校醫院,并在3天后去世。這3天里,到底發生了什么?張永智用了18年追問真相,如今他已兩鬢斑白。他曾是哈爾濱兩名奧數教練之一,如今本該享受兒孫繞膝的退休生活。但兒子去世,追問真相幾乎占據了他所有的時間。這次,是他第15次來到成都,盡管在家人看來,這件事應該盡早放下,讓它“結疤”。但他卻對有些訴訟材料倒背如流,“我就是要不斷逼近真相,而這次后,可能離真相就又進了一步。”張永智說,如此執著只為給死去的兒子一個交代。
18年執著 只為追問真相
1997年·僵局
醫療事故鑒定不予立案
這個案子已持續了18年。事實上,起初,這個案子一度陷入僵局。原因就在于我國在1987年曾出臺《醫療事故處理辦法》,規定醫療事故是由醫療單位上報至衛生行政部門,家屬僅可向醫療單位提出查處要求。而醫療事故鑒定的決定權又在衛生行政部門。
在多次要求鑒定未果后,張永智夫婦向法院起訴了成都相關衛生監管部門,同時又向成都市公安局、政法委、檢察院求助,但最終還是輸了官司。
1997年7月,在成都花光路費后,張永智接到了母親病危的消息。趕著回哈爾濱的夫婦倆,想向孩子所在的高校借一筆路費。臨走時,他在一份和學校的協議書上簽了字,協議書上寫著:“至此,對張達病故一事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相關部門申訴和控告。”
這份協議書在后來的訴訟中,成為了學校屢次出示的證據。而那次張永智回家后,就大病一場,他的教師工作也不得不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