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16歲少女姚某在昌平新東方外國語學校的教室里,被同學王某強奸并殺害。
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數罪并罰,判處王某無期徒刑。
案件始末
16歲活潑開朗的花季少女為何教室橫死?是誰對她痛下殺手?讓我們回到一年前,梳理本案的來龍去脈。
2015年3月
為了出國深造,16歲的姚某(被害人)從山東來到新東方昌平校區學習。
2016年初
隔壁班級的王某向姚某表白但遭到拒絕。
2016年5月19日20:48
山東的李女士和在北京上學的女兒姚某跟平常一樣通過微信聊天。
2016年5月19日22:02
學校圍墻位置的監控錄像顯示,嫌疑人王某殺害姚某后,從學校翻墻逃走。
從20:48到22:02,在這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里,究竟發生了什么?
2016年5月20日凌晨殺人后淡定發短信
昌平區新東方外國語學校的老師收到王某的短信,大意是:
我和姚某(被害人)在一起,我們兩個在外面,很安全。
收到短信后,老師與姚某母親李女士取得聯系。老師不知道王某說了謊,而此時姚某已經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