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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母親,他對我女兒做出這么惡劣的事情,我就希望他死。”6月26日上午,李女士接受北京時間記者獨家采訪時表示。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數罪并罰,判處王某無期徒刑。
判決后,李女士接受北京時間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判決結果,從法律而言,已經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高處罰了,覺得法院還是比較公正。
“但是從我作為一個母親來說,他對我的女兒做出了這么惡劣的事情,我就希望他死。”李女士說,王某及其父母從始至終沒有道過歉,王某至今仍然不認罪不悔罪,像王某這樣的人到了社會上是一件非??膳碌氖虑椤?/p>
李女士稱,目前不考慮上訴,希望通過這件事,讓大家更加重視校園暴力。據了解,2016年5月19日晚上,在北京市昌平區一所外語學校的教室內,16歲的女生姚曦被人殺害。案發第二天,其17歲的男同學王某迫于壓力向警方投案,并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拘留和批準逮捕。根據王某的供述,他與姚曦是男女朋友關系,兩人發生性關系后又擔心被姚曦聲張出去,于是起了殺心。
但姚曦母親李女士卻堅持認為,他們倆人根本就不是男女朋友關系,女兒肯定是在遭受性侵后被殺害,強烈要求嚴懲兇手。
高中男生奸殺16歲女同學 因犯罪情節惡劣被判無期
2016年5月19日晚上,16歲的女生小姚在昌平某外語學校的教室內被人掐死。案發后,小姚的同學王某歸案。今天(6月26日)上午北京一中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認定王某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數罪并罰判處王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于2016年5月19日21時許,在本市昌平區馬池口鎮東坨村滿白路某外國語學校教學樓六樓東側辦公室內,強行與時年16歲的被害人姚某發生性關系,因害怕姚某告發,遂扼壓姚某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
16歲高一女生遭同學強奸后被殺害 被告拒不認罪
2016年5月19日晚,北京昌平新東方外國語學校高一16歲女生姚淑(化名)失聯,次日早上7時左右,姚淑尸體在該校教學樓601室被發現,后該校另一班級男生王恒(化名)向警方投案,承認殺害姚淑。4月19日,該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不公開開庭審理。
據了解,庭審時,王恒稱發生性關系是姚淑自愿的,拒不承認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
(原標題:16歲女孩在教室內遭同學奸殺 女孩母親:我就希望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