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車交了定金,卻遲遲拿不到車,想退款也被拒絕——因沒與4S店簽訂書面合同,交車的事只有一拖再拖……近日,熊小姐就遭遇了這樣的郁悶事。
車輛還沒生產?
記者聯系到熊小姐。她介紹,自己今年22歲,大學剛畢業,在主城工作,父母就打算為她買一輛車方便上下班。今年9月20日,她在江津區仁星奔馳4S店交了2萬元定金,用于購買C200奔馳轎車,對方只出具了一個收據,但沒有簽訂書面合同。
熊小姐稱,銷售人員郭劍告訴她,今年10月底就可以交車。可到了10月底,對方卻未能交車,她被告知因為車輛還沒生產,需要等到11月下旬。就在那段時間,她還接到4S店銷售經理陳先生的電話,許諾要贈送她一個拉桿箱。于是熊小姐選擇繼續等待,但隨著時間過去,她至今還是沒拿到車。
熊小姐說,最近她又試圖聯系陳先生,但電話一直打不通。而聯系郭劍時,對方的態度很不友善,兩人還在電話中發生口角。遙遙無期的等待讓她有種被欺騙的感覺,昨日她撥打了奔馳官方熱線電話,并向當地工商部門進行投訴。
物流配送緊張?
記者根據熊小姐提供的電話致電陳先生,但無人接聽。隨后聯系到郭劍,他表示,當初購車時確實給熊小姐承諾的是10月底交車,但臨近過年,車輛生產和物流配送都比較緊張,交車時間拖延至今。目前,4S店已將配送車輛的申請提交到北京廠家,申請通過后,會及時告知熊小姐,而物流配送時間在一周左右。
下午5點許,郭劍致電記者稱,他找到一輛現成的C180L車可以提供給熊小姐。熊小姐表示,她不要該款車,并要求補簽合同約定交車時間,但被郭劍拒絕。
記者登錄汽車之家找到該4S店的自我介紹:我們秉承“至臻至誠,客戶至上”的經營理念,致力于重慶地區高端品質嚴謹精湛的維修技術以及品質精湛的五星級購車體驗中心。
4S店“麻麻魚”?
記者注意到,在4S店出具的收據中,在收款類別中有“銷售定金”和“預付款”的選項,而熊小姐的收據中選擇的是“銷售定金”。熊小姐表示,在等待的過程自己就向4S店要求過退款,但事后自己才注意到交的是定金,而當時她并不明白定金不能退還。
就此,記者聯系到曾在長安汽車公司工作數年的劉先生,他說:“交定金還是預付款,對于消費者而言,肯定是預付款更有利,但一些不太懂法律和粗心的消費者可能就沒注意到自己交的是定金,雙方不簽合同,4S店就沒了交車時間的壓力,但消費者的定金又退不了。這其實是4S店為了利益最大化,吃麻麻魚把消費者套牢的行業潛規則。”
劉先生分析,個別品牌新款車需求旺盛,不乏有消費者愿意加價購買。部分4S店為了謀取更大利潤,可能就會把無交車時限的車輛優先賣給價高者。
律師提醒
消費者可要求 簽訂補充協議
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陳健康律師表示,因為熊小姐與4S店并沒有簽訂合同約定交車時間,而交納的又是定金,因此直接要求對方退款的主張難以達成。熊小姐可以要求與4S店簽訂補充協議,要求對方在限定時間內交車,否則她可以解除定金合同,要求退款。
陳健康提醒,市民在購買汽車支付定金時,就應當對交車時間、是否二手翻新車等信息在合同里進行備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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