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他還是像其他的年輕人一樣,沒有被家里的二畝三分地綁死,選擇了自己打工掙錢。
“在鎮里給別人裝車、卸車,收拾糧食。”呂東玲說,當時村子里更多的年輕人選擇到建筑工地做工,但是,他卻認為那樣并不值得。
他解釋說,在建筑工地一個月掙400多元錢,而自己每天裝車、卸車每個月也能拿到400多元錢。不同的是,裝卸車的車輛都是下午才到,而上午則更多是“休息”為主。
在農村二十五六歲的年紀,已經算是“大齡”,他感嘆自己當時沒想那么多,一方面是因為“家庭貧困”,另一方面則是一心想著干活、掙錢。
直到有一次裝卸貨時,貨車的老板半開玩笑地和呂東玲說:“要不給你介紹個對象吧?”
原以為老板開玩笑,呂東玲并沒有太當真,在老板真的將一個女子介紹到跟前時,他還有種云里霧里的感覺。他知道了那個比他小一歲女子名叫“周衛利”。
之后的“交往”似乎平淡無奇或者說“水到渠成”。
“那時候每出去(處對象)一天,當天就沒有工資。所以,都是在逢年過節的時候才見面。”呂東玲說,比如端午節、中秋節這樣的大節,他就會借上一輛別人的自行車,去到女子家里,給長輩送上一些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