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近日發布《浙江省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征求意見稿)》,體現出把學生行為規范養成教育落細、落小、落實的價值取向。
長期以來,養成教育和道德教育序列,往往與孩子們的心智發展并不相符。而浙江這次的征求意見稿,對所有學段的學生提出了關乎日常生活的一些基本要求,如“離開教室,隨手關燈關電扇。垃圾分類投放”“記住父母的生日,并在父母生日時,能主動表達感恩之情”等,在小學階段還增加了“認識新朋友,要記住對方的名字,道別時記得稱呼對方”“在公共場所自覺排隊,不喧嘩”等為人處事必須具備的基本行為規范。更值得稱道的是,還將初高中進行了分段,前者提出了如“養成認真預習、復習的習慣,勤于動手實踐,學會科學探究,養成每天課外閱讀的習慣”等具體的規范要求。后者則增加了“做好課前準備,認真參與課堂,帶著問題主動思考,多質疑多提問,敢于發表不同見解,態度要誠懇”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