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廳下發《關于遴選培育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設學校的通知》,決定以目標管理、過程建設形式,在全省范圍內遴選省級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50所左右,經4年培育建設,最終再從中驗收確認省級示范性高中35所左右。
2004年起,為深入推動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福建省未再繼續評選省級示范性高中。2014年國家啟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省教育廳就在年度工作中提及研究省級示范性高中建設方案,釋放出重新啟動示范性高中建設的強烈信號。去年,省教育廳先行啟動高中課程改革基地建設,在全省范圍內精選31所學校作為適應新高考、新課改的“種子選手”,為示范性高中遴選建設預熱;今年8月,省教育廳公布《福建省達標高中評估辦法(修訂)》,全面對接高考綜合改革和高中新課改要求,并突出“動態管理”理念,定期組織省一級達標高中復查,重新公布省一級達標高中名單。
與世紀初相比,近年來福建省系統推進優質高中建設,此次示范性高中項目推進呈現出以下幾個新特點:
一是銜接高中建設,完善評估體系。
此前,舊的省級示范性高中評估有一套獨立的評估標準,在指標體系、指標細則方面與達標高中迥異,高中評價銜接性不足。
此次:
——在評估體系上,與達標高中建設評估銜接,立項學校須滿足“按省一級達標高中最新評估標準總得分不低于95分”;
——在建設任務上,與高中課改基地任務銜接,進一步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對接新高考、新課改;
——在申報條件上,滿足省一級達標高中或省級高中課改基地均可申報,二者同時具備的優先推薦。
二是明確目標管理,突出任務驅動
此前,遴選依賴評估體系,對學校的目標任務、建設預期、具體舉措、條件保障等關注較少。
此次:
——在目標管理上,督促學校有效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建設形成內涵深厚、質量優異、特色鮮明、高考綜合改革成果突出、社會公認、輻射帶動作用顯著。
——在建設任務上,部署學校強化立德樹人、創新課程體系、改革教學方式、重建教學管理制度、提高教師素質、改進評價方式六大重點任務,直接瞄準高考綜合改革和新一輪課改,深化高中課改基地所提及的建設任務,更加強化內涵建設,更加注重全面推進,更加突出綜合改革。
——遴選申報上,示范高中推倒重來,須重新申報。要求學校對照申報條件、建設任務要求和“省一級達標高中評估標準”開展自評。確具申報條件、改革基礎的,必須編制示范高中建設總體規劃(須涵蓋六大任務),制定重點任務建設方案(申請的重點任務須不少于四項,且建設方案之間須相互滲透、支撐,不能各自為營)。
三是強化過程建設,實施動態管理
此前,高中內涵建設評估項目多采取“評估認定”模式,“一評定終身”,評后管理、動態調整不足。
此次:
——建設模式上,采取“培育建設”模式。省級評估不再直接評估認定,而是改為“評估立項”,先立項50所左右的申報學校為“省級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通過四年建設周期,確有成效的,再從中評估認定“省級示范性高中”35所左右。
——評估模式上,采取“立項評估+一級復查”模式。打通立項評估和“省一級達標高中”復查,減少評估次數和學校工作量;增加材料審核,關注學校對建設周期的總體規劃和重點任務的具體措施,考核學校自身規劃發展能力。
——評價管理上,采取“過程評價、動態管理”模式。建設周期內,適時組織過程性評價和指導,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問題突出的取消其建設學校資格。建設周期結束,確認為“省級示范性高中”后,實現任期制(一屆3年),動態管理。省級示范性高中須承擔教育教學改革、對外示范輻射任務,任期屆滿重新申報,其他未入圍者可提出申請,形成“可上可下,優勝劣汰”的創新發展機制。
2017年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設學校
推薦名額分配表
備注:本名額分配表僅用于2017年項目校遴選。后續重新遴選時,將視首輪建設情況,再行分解推薦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