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時期以來,針對自費出國留學等教育涉外活動中的突出問題,教育部采取了五個方面的措施加強對自費出國留學的引導、服務和管理。
第一,從2003年起,分四批向社會公布推薦了美國等44個國家約1萬多所學校名單,為留學人員能到國外質量比較可靠的正規學校學習提供了基本保證。目前這個名單已成為留學人員選擇國外學校的主要和可靠的依據。同時,在中外合作辦學過程中,這個名單在對國外教育資源的把關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引導作用。
第二,建立留學預警發布制度,隨時就出國留學活動中的突出問題發布“留學預警”。留學預警的發布對于預防和解決留學突發問題起到了重要作用,被人們形象地稱為“自費出國留學的風向標”。
第三,開通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http://www.jsj.edu.cn)。通過網站發布與留學相關的重要信息。目前,網站不僅在國內而且在國外都有非常大的影響。該網站每天都有超過幾萬人次訪問,作為一個政府進行管理和服務工作的網站,較好地滿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一些留學人員家長表示,涉外監管信息網如同24小時開放的電子圖書館,留學信息隨時可查,非常方便。第四,聯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了《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規范留學中介的業務活動。
示范合同對于維護留學人員的利益和提高中介服務質量,規范中介業務行為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和作用。第五,與外國政府建立了教育合作與磋商制度,就自費出國留學相關問題直接與國外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門進行磋商,同時,我駐外機構在第一線積極開展工作,督促國外機構加強學校的監管,督促學校重視學生利益。
另外,教育主管部門還與公安、工商部門聯合開展了對非法留學中介的專項查處和打擊活動。從來自各方的反映來看,這些措施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效果,具體表現為留學人員利益受損害事件逐步減少,人們選擇出國留學逐步趨于理性,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意識進一步增強。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公布國外院校名單是教育部保護留學人員利益,引導留學人員到國外資質比較可靠的學校學習,規范自費出國留學活動,加強對自費留學中介和其他涉外教育活動監管而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為及時準確地反映國外學校的實際情況,教育部定期對所公布的國外學校名單進行調整,并增加公布其他中國公民留學國家的學校名單。同時,為了引導留學人員接受國外優質教育資源,鼓勵和支持國內教育機構與國外優質教育資源開展合作,還將積極推動依托相關機構適時向社會公布得到公認的國外知名大學、專業等優質教育資源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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