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回國人員
申請就業落戶要求
1、在國外留學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留學回國人員;
2、出國前已辦理解除公職手續的留學回國人員;
3、出國留學一年以上(滿360天);
4、申請在北京落戶的需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含碩士),且學業結束回國兩年內,按要求把所有申請材料遞交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回國處受理;
5、申請到其他省市省會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戶的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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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需20工作日
就海外留學生關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問題,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了解答。
問:整個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過程需要多長時間?
答:一般情況下,整個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過程需要20個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時間不包括郵寄時間。認證工作日從我中心收到齊全的申請材料并通過材料初步審核的當日開始計算,至認證結果從我中心發放(寄出)之日結束。如果頒發證書機構答復我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時,外地申請者銀行匯款到賬不及時,認證時間可能需要相應延長。
對于以下情況的認證申請,我中心會延長認證完成期限:(1)申請者在完成一個學歷學位的過程中,學習地點或經歷涉及兩個(含)以上國家(包括中國)的;(2)申請者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申請手續,而委托他人代辦的;(3)認證申請材料不全的;(4)所需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頒發日期為三年前等情況。
問: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可以加急辦理嗎?
答:不能加急。為甄別證書的真偽,學歷認證需進行比對或和頒證機構進行核查。頒證機構的回復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問:已完成學業,但暫時未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能進行學歷學位認證嗎?
答:可以。考慮到有些國家(地區)的高校在學生畢業后幾個月或一年后才能頒發學位(畢業)證書,為便利留學回國人員就業,申請者可請頒證院校有關部門簽發一份說明申請者已經通過考試并獲相應學位的書面證明。我中心經過評估后,將為申請者出具一份有效期為6個月的書面證明。但由于缺少正式學位證書,開具書面證明的工作周期較長,會超出20個工作日。
申請者可在獲得正式學歷學位證書后到當初辦理書面證明的驗證機構交驗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其翻譯件,辦理正式認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