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港兩地海關每天川流不息的通關人群里,水客是一種屢禁不止的存在,為了每次一兩百元的帶貨費,一些老人、學生也加入了水客大軍。一般水客被查獲后,按照數額和情節不同,會處以行政處罰甚至幾個月的有期徒刑。然而,當香港城市大學的大學生小霍,面對500元港幣的誘惑,也客串一次“水客”時,他面臨的卻有可能是長達7年的有期徒刑。因為,海關在他的帶貨包裹里,查獲的是12支仿真槍。
一審法院認定小霍的行為觸犯了走私武器罪,目前,該案還在二審中,小霍一方的上訴理由是其行為是受人蒙騙,不宜以走私武器罪論處。雖然此案尚無定論,但對廣大赴港自由行的群眾是一個警醒,不要為了帶工費這點蠅頭小利,而誤入歧途,一不小心很可能會變成“背鍋俠”,面臨法律的嚴懲!
被查出12支仿真槍
小霍今年23歲,家住香港新界,是香港城市大學的一名大學生。他家境貧寒,是家中最小的兒子,利用課余時間打工賺錢幫補學費和家計是小霍的生活常態。
根據小霍的供詞,2016年7月27日,中學同學何某找到他,問他愿不愿意帶貨賺點錢,小霍就同意了。接著,小霍如約在上水火車站見到了貨主,貨主告訴他帶的是電子零件,帶貨費是500港元。和小霍一起帶貨的還有其他兩人,貨主往他們三人包里裝了貨后,就讓小霍跟著其他兩人過關。小霍拿到書包后,打開一看,里面是用包裝紙包得嚴嚴實實的正方形物體,小霍也沒有拆開包裝看。過關時,三人走的是一條E通道,小霍走前面,另外兩人走后面。三人并沒有把背包過X光機檢查,結果被海關人員攔截檢查時抓獲。小霍的包里被查出疑似槍支13支,后經鑒定,里面包括仿真槍12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