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復審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報考監獄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按照《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的有關規定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錄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有關網站公布。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經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面試前組織體檢的職位在考察前)提供;需減免考試費用的特困報考人員、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有關證明;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符合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政策的大學生退役士兵還要提供畢業證(學位證)、退役證、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招錄職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由審核機關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面試
面試成績為百分制,不設合格線。但未形成競爭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面試成績現場通知報考人員。
面試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的要求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