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的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
報考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考生均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分為(一)、(二)兩卷,分別用于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的報考者,并在題型、題量、難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申論:
《申論》主要通過報考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報考者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側重法律知識運用)、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全部為客觀性試題。主要題型為單選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