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華僑大學
【錄取規則】
一、調檔比例: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政策要求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之內。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10%之內。
二、報考志愿處理辦法: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優先錄取第一輪投檔的考生,若第一輪投檔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華僑大學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間不設級差。
三、加分處理辦法:華僑大學以20分為上限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績調檔錄取及確定專業。“三僑一臺”考生(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四、普通類專業確定辦法
普通類專業(類)投檔選定“分數優先”且“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的方式確定專業。
投檔成績(投檔成績是否含照顧加分、排位,由各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相同時,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也相同時,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成績高的考生,如三科總成績同分,文史類考生則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理工類考生則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
投檔分數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五、藝術類錄取辦法
按照《華僑大學2017年美術招生簡章》、《華僑大學2017年音樂舞蹈學院招生簡章》、《華僑大學2017年廈航學院招生簡章》公布的錄取辦法執行。
六、體育教育專業錄取辦法
只招收體育專項測試成績達總分的75%(含)以上,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的體育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之上的考生,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七、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辦法
華僑大學是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高校之一,通過教育部審批取得華僑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資格的考生,在其文考上線投檔華僑大學后,華僑大學按籃球(男子)、籃球(女子)、羽毛球、田徑、足球(男子)、游泳分開排序,根據考生參加華僑大學運動專項測試成績從高至低排序擇優錄取,總人數不超61人,其中:籃球(男、女)各5人,足球11人。未盡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校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八、其它有關規定
全英文教學、“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哲學等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進行專業調劑。
劃重點:
1、院校志愿之間不設級差。
2、加分上限20分,加分后投檔。
3、全英文教學、“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哲學等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進行專業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