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華安縣教育系統計劃招聘新教師60名。其中,中學教師10名、小學教師40名、幼兒園教師10名。
招聘專業及人數。中學教師 10名,其中:語文1名、數學1名、英語1名、生物1名、物理1名、化學1名、政治1名、歷史1名、地理1名、美術1名;小學教師40名,其中:語文12名、數學12名、英語3名、信息技術3名、科學1名、音樂3名、美術3名、體育3名;幼兒園教師10名。
報考基本條件。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備相應的學歷和教師資格;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規、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專業學科教師報考條件。中學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具備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招聘福建省戶籍或生源。小學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招聘漳州市戶籍或生源。幼兒園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招聘漳州市戶籍或生源。
報考要求。每位考生限報1個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