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從福建省科協獲悉,經省科協八屆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福建省科學技術協會關于推選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頒布實施。每兩年一次的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推選工作同時啟動。此次新出臺的候選人推選政策,在年齡結構和推選渠道、程序等方面有諸多亮點。
對于被推選人的年齡要求,新政策明確,不得超過65周歲 (按增選年6月30日實足年齡計算)。同時,要求注重推選符合標準和條件的優秀中青年科技專家,注重推選來自工程技術一線的科技專家。凡已連續3次被提名為院士有效候選人的,停止1次院士候選人資格。
對于社會廣為關注的推選渠道、程序,新規明確,省科協推選院士候選人,由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負責組織本學科(專業)領域的院士候選人推選工作;高校科協負責組織本校的院士候選人推選工作;企業科協負責組織本企業的院士候選人推選工作。省科協向中國科協推選。
據了解,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黨政機關處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作為院士候選人。
為規范推選,新規提出,組織推選專家委員會對被推選人進行評議并無記名投票。參加投票的專家,應超過推選專家委員會人數的三分之二。獲得贊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數三分之二的人選,方有資格向中國科協推選。
《實施細則》強調,推選單位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推選無效,并取消下次推選資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當次推選無效,取消3次推選資格。(記者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