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紀委對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通報強調,中秋、國慶將至,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通報的這4起典型問題分別是:
晉江市教育局局長陳建生等同志違規裝飾公務用車問題。2013年12月,陳建生要求該局辦公室裝飾該局新買的一輛公務用車,公款報支費用2.14萬元。晉江市監察局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晉江市委教育工委給予該局負責公務車輛管理工作的辦公室副主任徐建平黨內警告處分。
南安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直屬中隊原中隊長黃文華等同志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4年4月16日晚,黃文華組織所在單位多名工作人員違規接受監督和服務對象的宴請。南安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副中隊長徐詩福黨內警告處分。南安市監察局分別給予職工李劍雄、黃文清行政警告處分。有關部門對黃文華、徐詩福、李劍雄予以免職處理。南安市效能辦給予其余9名參與人員效能告誡處理。
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警務保障室主任張曉陽同志違規公款接待等問題。2013年2月至3月間,張曉陽違規將公款用于私人接待、聚餐4次,累計開支金額2655元。洛江區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個人承擔相關違規費用。
泉州開發區實驗學校校長胡福進同志違規公款聚餐、發放月餅券等問題。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間,胡福進違規用公款組織教師聚餐、中秋博餅活動等;用公款6000元購買、發放中秋月餅券。泉州開發區紀工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成相關人員承擔違規費用。
通報強調,中秋、國慶將至,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務必嚴肅執紀,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查處違反規定的行為,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動我市黨風政風民風進一步好轉。
2014年以來,泉州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02個,處理136人,黨政紀處分54人。 (記者 郭冰德 宋軍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