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2025年全國統考于6月7日開始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6月7日9:00至11:30語文;15:00至17:00數學。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至17:00外語,有外語聽力測試內容的一般應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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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根據《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2025年全國統考于6月7日開始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6月7日9:00至11:30語文;15:00至17:00數學。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至17:00外語,有外語聽力測試內容的一般應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試題實施外語“一年兩考”的,第一次考試時間為1月8日。使用完整試題(含聽力部分和筆試部分)考試的,考試時間為9:00至11:00,聽力測試應安排在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僅使用外語聽力部分試題組織考試的,考試時間為9:00開始,11:00前結束(考務實施細則另行通知)。第二次考試時間為6月8日。自命題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試之外的另一次考試時間。
此外,2025年高招還注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鑒定,各省級招委會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報名登記表或省級招辦另設的專門附加表中。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處罰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