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普查是國情國力的“全面體檢”。為保障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漳州市統計局“三舉措”及時開展經濟普查專項法治保障工作。一是開展經濟普查專項執法檢查。出臺《漳州市統計局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專項統計執法檢查的通知》文件,明確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時間以及檢查方法和常見情形處理,為經普工作順利進行提供法治支持。二是組織經濟普查督導檢查。采取分片掛鉤方式對掛鉤縣(市、區)、開發區、投資區進行普查業務答疑、督導、審核把關,突出促進度、保質量、抓總量,進一步提高全市經濟普查數據質量。三是抓好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記錄臺賬工作。把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記錄臺賬填報工作作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來抓,強化統計領導干部責任擔當,強化如實按時填報,強化統計數據質量保障,為統計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職能,保障統計數據真實客觀奠定基礎。從記錄情況看,全市未發現領導干部通過口頭或電話違規干預統計工作情況,也沒有通過QQ、微信、Email或其他形式干預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