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說他有辦法讓孩子就讀公辦小學,有很多家長信了,53名家長共計給了他46.1萬元。近日,集美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以詐騙罪一審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七年八個月,并處罰金46000元,并責令其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2014年9月1日,正是新生入學的日子,卻有一群家長心急如焚。錢給出去了,自家的孩子怎么沒進公辦小學啊?原來,他們被收錢的人騙了。騙他們的是52歲的本地人陳某,他只有小學文化水平,也沒有正當職業。他聲稱自己認識人,可以幫忙拿到公辦校的名額,病急亂投醫的家長相信了。收到錢后,陳某只是到學校問保安有無招生,除此之外沒有做任何事,其經辦的學生無一人成功入讀公辦學校。
陳某交代,他將騙得的錢款都用于償還賭債及揮霍掉了。
2014年9月1日,公安機關在掌握陳某詐騙犯罪的線索后,以學生家長要見他為由,約其到公安執勤點見面,他一露面就被抓獲了。
法官提醒,目前正值入學報名季,有適齡孩子上學的家長,要多關注招生入學規定,不要相信所謂的“關系”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