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悉心照料,獨居老人備受感動,日久生情。這樣的情節不僅電視劇里有,現實生活里也有。可是,結局卻不一定圓滿。七旬的老翁阿慶在與小自己30多歲的保姆阿麗結緣后,給子女留下了一攤麻煩事———再婚妻子和子女多次大打出手,屢次鬧進法庭。即便在阿慶去世2年多后,雙方仍在對簿公堂。
老人再婚后不如意
阿慶出生于上世紀20年代,與發妻生下了4男1女。1993年發妻去世,阿慶生活起居無人照料,2003年初,阿慶雇了與自己孩子年紀相仿的保姆阿麗,兩人日漸情濃,半年后,兩人商量著登記結婚。此時,阿慶已經78歲,阿麗47歲,兩人均為二婚。
盡管年齡差距不小,但兩人婚后的日子也算和美。阿麗幾乎掌握了家中的財政大權,持有阿慶用于領取養老金的銀行卡、身份證等證件。阿慶稱,每次養老金一發,阿麗就取走。
2006年前后,兩人開始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執。子女們知道此事后,阿慶的大兒子于2012年4月將阿慶接到家中居住。
兩人鬧離婚各說各話
阿慶居住于兒子家中時,阿麗多次上門吵鬧。“我就是為了錢,不然怎么會和這老頭子結婚!”爭吵中,阿麗的話更讓老人心寒。
半個月后,老人向法院訴請離婚。然而,事情并沒有這么簡單,阿麗堅決不同意離婚,還將起訴狀張貼在了雙方居住小區的宣傳欄里。
阿慶稱其多次向阿麗索要養老金及相關證件等,均遭拒絕并被謾罵。阿麗不再悉心照料后,阿慶身體也一日不如一日。阿慶認為,他與阿麗沒有感情基礎,阿麗與他結婚的目的就是占有他的養老金。
不過,在阿麗口中,夫妻二人感情很好,丈夫堅持離婚不過是子女為了經濟利益攛掇的。
在離婚這件事上,阿慶和阿麗各說各話。2012年7月,思明區法院一審判決準許兩人離婚,但阿麗提起上訴。
婚沒離成老人去世
然而,就在離婚一事還沒定論時,阿慶于2012年9月去世。阿慶去世第二天,阿慶大兒子去取父親的遺物,阿麗卻拿出水果刀來阻撓。阿慶大兒子抬腳揣在了阿麗身上,致阿麗輕傷。最終,阿慶大兒子賠了近3萬元,還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阿麗之后把阿慶5個子女都告上了法院,要求分割阿慶的喪葬費、撫恤金以及阿慶跟兒子同住那幾個月的養老金。
法院認為,阿慶去世時,離婚案件一審判決還未生效。最后這幾個月的養老金是夫妻共有財產,2012年5月至2012年9月,共5.8萬元的養老金在阿慶去世后剩余2.7萬元,其中一半應作為夫妻財產支付給阿麗。
至于喪葬補貼和撫恤金,5位子女與阿麗均等分割。
近日,思明法院一審判決阿慶養老金1.35萬元歸阿麗所有,由阿慶5位子女向阿麗支付,喪葬補貼和撫恤金共約18.8萬元,由阿麗和5位子女各分配六分之一。
再婚老人增多 易發繼承糾紛
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加劇,在社會養老的大討論中,家庭養老再回到大眾眼前,能滿足老人生理健康需求,情感需求……可大家沒看到的是,上有老下有小還要承受社會競爭壓力的年輕一輩在家庭養老這件事上已經力不從心。在部分人眼里,家庭養老被縮小至夫妻養老。然而,離婚、喪偶等又成為了夫妻養老前的一道坎。
在此情況下,加之社會風氣的日益開放,老人二婚已逐漸被人接受。
記者從思明法院了解到,隨著老人再婚數量的增大,再婚帶來的糾紛也逐年增多,尤其是老人遺產繼承糾紛。此類糾紛中,繼承主體關系復雜,往往涉及雙方子女。
另外,再婚老人自身的財產也相對復雜。喪偶再婚的,可能涉及原配死亡后尚未分割財產。
法官介紹,子女較少參與老人再婚生活,再婚家庭兩輩人之間情感關系薄弱,一旦出現糾紛,涉及利益,很容易反目成仇,水火不容。
婚前財產公證 避免日后糾紛
法官介紹,老人再婚不排除功利性目的。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再婚一方看中一方經濟能力,如退休金養老金、住房等。而有些則單純為了找個人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這種情況下的再婚,感情基礎薄弱。
為維護雙方權益,法官建議,再婚前,雙方可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明確雙方各自財產,以免日后引發糾紛。
同時,老人也應提高法律意識,正確認識遺囑,正確立遺囑。否則,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極其容易與其子女就遺產繼承問題吵得不可開交。
值得注意的是,在未取得子女同意前,不少老人無奈同居。同居關系中涉及的法律更復雜。
法官提醒,老人再婚、同居可安享晚年,亦可引發糾紛吵得一家雞犬不寧。當事人、子女都應認真對待,別讓利益沖昏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