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嶼向非法庭院經營說“不”。前日,鼓浪嶼協同管理聯合執法辦牽頭,島上環保、衛生、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門聯合執法,對位于三丘田碼頭附近的美國領事館舊址非法庭院經營進行查處。
“這是鼓浪嶼整治提升以來,查處的規模最大的一起非法庭院經營,同時也是規模最大的一起無照經營。”鼓浪嶼街道辦副主任朱志勝說。
執法人員查扣非法經營設備。
非法經營設備裝滿3貨車
美國領事館舊址是鼓浪嶼53個申遺核心要素之一,可是去年,一伙經營者在未經任何審批許可的情況下“進駐”庭院,擺開燒烤架、煮起魚丸湯、炒起海蠣煎……
“美國領事館舊址早先租給一家企業經營賓館,后來賓館停業,該企業繼續承租,但場所不再對外開放,只留一些人長期看守。去年上半年,三丘田碼頭漸漸取代鋼琴碼頭成為島上客流最大的碼頭,利益驅使下,這里的庭院被私下轉手給他人經營。”鼓浪嶼街道辦綜治辦主任陳東海介紹說。
執法部門先后多次對該經營者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通告,然而,經營者始終置若罔聞,生意越做越大——查處當天,聯合執法隊伍出動58人,花了45分鐘,才把庭院內的非法經營設備搬空,裝了滿滿3輛貨車。
對非法庭院經營常態執法
清靜幽雅的老別墅、花木成蔭的小院落,是許多游客對鼓浪嶼的美好記憶——庭院,是鼓浪嶼風貌建筑之美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然而,在商業利益的驅使下,個別人無視禁令,在庭院里無證擺攤,經營起燒烤等低端業態。本應鳥語花香的庭院,卻被經營者聲嘶力竭的叫賣籠罩、被煎炸烤煮產生的油煙熏染。
“正是因為這樣,查處非法庭院經營成為我們今后聯合執法的一大重點。”朱志勝表示,接下來將針對非法庭院擺攤經營行為形成常態執法,先從歷史風貌建筑庭院入手,由難及易,把這些破壞景觀的行為清除出島。
【名詞】
非法庭院經營
非法庭院經營,這個看起來有些新鮮的名詞,源于去年4月1日出臺的《鼓浪嶼商業業態控制導則(暫行)》。導則中列出了9項“禁止商業業態的設置模式”,其中之一就是“庭院經營”,意即禁止利用臨街的庭院空間擺設攤點,進行與庭院風貌很不符合、影響景觀的低端商業經營行為。
【鏈接】
叫停影響申遺項目
本報訊 (記者 吳耀東)為推進鼓浪嶼申遺工作的順利進行,鼓浪嶼一直在做“減法”——前天,鼓浪嶼管委會、思明區政府、市規劃委和市建設局聯合發出《關于加強鼓浪嶼申遺期間建設管理工作的通告》。根據通告,從2015年3月16日起,未來一年內,島上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規劃審批和施工許可,都將被叫停。(文/圖 記者 黃曉波 通訊員 徐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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