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列、少列收入,廈門市集美區的某服裝公司僥幸地想以此方法偷逃稅款,最終被稅法部門發現,不僅需要補繳稅款,還要加收滯納金和處以罰款。
昨日,記者從廈門地稅稽查局獲悉,集美地稅稽查部門近日成功運用國地稅協作機制獲取線索,借助稅警協作機制將稅款、滯納金、罰款及時追繳入庫,依法查處該企業偷逃稅款的違法行為。
根據廈門市國稅局提供的信息,該企業在2009年至2010年期間涉嫌采用不列、少列收入的方式少申報銷售收入,以此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得到線索后,集美地稅稽查人員遂開展稅收檢查。
經過多方核實確認,最終查明該公司2009-2010年度應補繳地方附加稅費及企業所得稅32.12萬元,應加收滯納金8.98萬元,應處罰款16.06萬元,合計57.16萬元,同時其偷、逃稅比例已達到移送司法部門的法定標準。
“在查清該公司的違法事實并搜集到確鑿證據的基礎上,我們對該公司作出應繳稅款、滯納金、罰款合計57.16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集美地稅稽查局的工作人員說。
收到處罰書后,該公司并沒主動接受稅務機關處理,最終,集美地稅稽查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局追究刑事責任。
在稅警協作下,該公司最終將本案前述稅費、滯納金及罰款合計57.16萬元全額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