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海滄區政府的消息,自2015年1月1日起,海滄區提高民政救助對象救助標準,首次實行城鄉低保一體化,將低保標準統一提高為每人每月550元。
與2014年相比,城鎮低保人均標準提高了50元,增幅10%;農村低保標準提高了100元,增幅22%,同時取消了城鎮、農村低保標準和城鎮1人戶、2人戶、3人及3人以上戶的分類,推動全區社會救助水平城鄉一體化,大幅提高低保對象的整體保障水平。按照新的低保標準,2015年1月海滄區低保對象有851戶1717人,每月發放低保金535890元,低保金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0105元,本月人均補助為312.11元,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8.72%,極大提高了城鄉低保對象的生活水平。
同時,海滄區實行其他救助標準與低保標準相銜接。其中,農村“五保”、城市“三無”等特困供養對象中集中供養標準由1000元提高至110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700元提高至770元;60年代退職職工享受40%救濟對象定補標準由800元提高至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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