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姨嗎”和“美柚女生助手”是不少女性讀者記錄生理周期必備的手機APP。不久前,“大姨嗎”軟件運營商遠從北京趕來,向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遞交一紙訴狀,聲稱“美柚”涉嫌侵權,要求其運營商立即停止傳播該款軟件。近日,思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并作出一審判決。
這起侵權糾紛源于一幅漫畫。漫畫家鄧笑千曾在2013年創作過系列漫畫《小糾結與大姨媽漫畫故事》,“大姨嗎”運營商于同年取得其著作權的獨家許可使用權。不久后,“美柚”軟件中也出現相同的漫畫,其運營商卻并未取得任何授權。
法庭上,“大姨嗎”軟件要求“美柚”運營商立即停止傳播美柚軟件,并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
面對“大姨嗎”的怒火,“美柚”軟件運營商把責任推給了一名叫“浮云”的用戶。原來,這幅引發爭議的漫畫是“浮云”上傳的,“美柚”只負責審查,并不知道原作者是鄧笑千,也就不涉及侵權。
法院并未完全采信“美柚”一方的辯解。法官認為,軟件后臺屬于運營商可控范圍,“美柚”運營商完全可以隨意更改上傳者的信息。因此,這個不知從哪里冒出來的用戶“浮云”并不可信。被告侵害了原告享有的美術作品著作權,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最終,法院判決“美柚”軟件運營商賠償“大姨嗎”一方損失10000元,并駁回了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