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阿輝(化名)收養了遠親家出生才8天的女嬰。去年年底,阿輝發生婚變,孩子的親生父母擔心他無法獨自撫養孩子,設計將孩子抱了回去。阿輝傷心欲絕,昨日他撥打本報市民熱線5589999求助,希望孩子能回到他身邊。
不過,阿輝的愿望可能要落空,因為他收養孩子時并未到民政部門登記備案,收養關系不成立。
■阿輝和珊珊
【收養】
視如己出,但一直沒有辦收養關系
阿輝(化名)今年33歲,漳州人,和妻子結婚5年都沒有生育。2013年2月份,他聽到堂妹的遠房親戚曾先生生了個女孩,聽說對方不想要,他馬上告訴對方愿意收養,并獲得對方同意。
“孩子才出生8天我就抱回來了。”阿輝和對方口頭約定,對方可以隨時過來看孩子,但不能反悔抱回去。
女孩被抱回家后,一家人視如己出,并給她取名珊珊。阿輝說,珊珊給家里增添了許多歡樂,他把她看得很重,妻子要上夜班,每天晚上都是他帶著她入睡。去年年底,他和妻子因感情不和要離婚時,他提出的唯一一個條件就是,珊珊要跟他。
“孩子一直是我在帶,現在快2歲了,養得白白胖胖的。”阿輝說,珊珊40天大的時候,她親生父母來探望過一次,后來他們再也沒有來打擾過。
讓阿輝至今遺憾的是,一直沒辦法給珊珊上戶口,“因為珊珊的親生父母想要個男孩,如果拿珊珊的《出生醫學證明》去上戶口,他們再想生第三胎就會受到影響。”阿輝說,他拿不到珊珊的《出生醫學證明》,所以一直沒辦法給她上戶口,也因此沒到民政部門去登記備案收養關系。
【生變】
猝不及防,親生父母設計抱走女兒
去年年底阿輝離婚后,事情發生了變化。阿輝說,去年12月份,孩子的親生父母提出要過來看孩子,理由是擔心他帶不了。阿輝無法拒絕,讓他們和孩子見了面,“還好珊珊還不到2歲,還不知道他們的身份。”阿輝說。
看完之后,珊珊的生母提出想要把珊珊帶回家撫養,遭到阿輝的拒絕。
去年12月27日,他們又過來看孩子,珊珊的生母再次提出,想把孩子帶到海滄新垵的住處住一晚上,阿輝以孩子不適應為由再次拒絕。她又提出,不然由阿輝帶著珊珊到新垵去玩。阿輝不好再拒絕了。
第二天,阿輝帶著珊珊來到新垵,才坐下不久,珊珊的生母說要帶孩子去買衣服,阿輝沒有多想就同意了,他留下來和珊珊的生父泡茶聊天。直到中午12點多,珊珊還沒有回來,阿輝急了,打電話過去,手機居然關機,他頓覺不妙。
珊珊的生父也給妻子撥電話,直到下午才撥通,珊珊的生母說,她已經帶珊珊回江西老家了。
“一聽到這話,我整個人都呆住了,沒想到她居然用坑蒙拐騙的方法,把珊珊給騙走了!”阿輝說。
【事后】
傷心欲絕,一家人吃不下睡不好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里,阿輝不斷給珊珊的生母打電話,對方總是不接。他只好轉而求助珊珊的生父,對方根本不幫忙,反而說:“如果你愿意讓珊珊回到我們身邊的話,我們可以考慮給你適當的經濟補償。”阿輝斷然拒絕。
后來,阿輝向海滄警方報案,但警方拒絕受理。理由是,沒有任何證據能顯示阿輝和珊珊之間是養父女關系,而曾先生夫妻是珊珊的親生父母,也是法定監護人,孩子在他們身邊沒有任何異常。
“現在我的心都快碎了。”阿輝說,珊珊就是他家的全部,這幾天一家人都吃不下睡不好,尤其是家中父母,一直念叨著這個孫女,他真不知道該怎么辦。
【生父聲音】
后悔當初同意抱養 他不適合獨自撫養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上珊珊的生父曾先生,他承認珊珊確實被阿輝收養過。“珊珊是我們計劃外生育的,當時老大才3歲,家庭經濟負擔重,他提出想收養,我們也是考慮了很久才同意。”曾先生說,現在回想起來,一是后悔當初的選擇,二是慶幸阿輝沒有辦理收養手續。
至于為何又要把孩子抱回去,曾先生說,這涉及阿輝的個人生活。阿輝離婚后還經常外出喝酒,有時候白天帶珊珊出門,自己下車辦事,就把珊珊獨自留在車內,用安全帶綁在座位上,“他這個狀態,肯定不適合獨自撫養孩子”。
“我們抱走孩子的方法可能不大合適,但從孩子的成長角度看,孩子在我們身邊是最適合的。”曾先生說。
曾先生說,現在孩子在江西老家,有妻子在精心照顧,阿輝盡可以放心。即使阿輝再找過來,他們也絕對不會讓孩子再回到他身邊的。
【律師說法】
收養關系沒確認 就沒有法律保障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郭豐律師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相關規定,阿輝和珊珊之間并不構成養父女關系,珊珊的法定監護人依舊是她的親生父母。因為法律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要符合“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條件。此外當雙方達成口頭收養協議之后,養父母一方還應該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備案,這樣收養關系才算成立。
“沒有到民政部門登記備案,收養關系沒有得到承認,阿輝和珊珊之間即使有養父女的感情基礎,也沒有法律保障。”郭豐說,另一方面,即使珊珊沒有在親生父母身邊生活,法律上他們仍是珊珊的監護人,要抱回去再撫養也是可以的,不過得注意方式方法。
郭豐提醒有意收養孩子的市民,即使是和親屬的孩子達成收養意向,也要到民政部門去登記備案辦理收養手續,只有這樣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