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彬領到廈門首張小餐飲登記證。記者 彭怡郡攝
昨日,在嘉蓮街道辦事處,劉彬領到了廈門首張小餐飲登記證。
小餐飲登記證申領對象為50平方米以下、未達到食品經營許可條件要求、但經營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的小餐館,申請成功后即可經營。這既降低了小餐飲的準入門檻,也能更好地規范小餐飲經營戶的經營行為。
長期以來,小餐飲服務單位雖為消費者提供了快捷便利、價格低廉的服務,但也一直存在“小、雜、散、亂”的問題。此前,小餐飲監管被納入《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按照“納入監管、規范提升、保障安全”的原則實施登記管理,適時合法降低小餐飲單位的準入門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廈門市根據《福建省小餐飲登記辦法(試行)》,推動小餐飲登記辦證工作。
領到首張小餐飲登記證的劉彬,是蓮花北路一家小吃店的經營者,上個月他剛辦理了營業執照。據悉,之前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劉彬的小吃店內沒有安裝滅蠅燈、工作臺沒有分區。經整改,劉彬領到了小餐飲登記證。劉彬表示,領到這張登記證,意味著他的小吃店納入了監管部門的監管范疇。這也將督促他更注重食品安全,并規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
辦理小餐飲登記證的店鋪需滿足一定的條件,并準備好小餐飲登記申請表、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經營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等材料,并簽訂小餐飲登記承諾書,即可在當地街道辦事處申請登記,法定辦結時限為5個工作日。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監管成功申請登記證的經營戶,引導其提升食品經營環境,盡快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小餐飲登記證的經營者不得從事網絡訂餐經營,不得經營裱花類糕點、生食類海(水)產品、冷葷涼菜、自釀酒、散裝白酒、自制生鮮乳飲品等高風險食品和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海西晨報 記者 彭怡郡 通訊員 張薇吳靜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