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獲悉,為規范湖里區殿前一路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決定自2016年3月6日0時起,殿前一路與長虹路路口西進口禁止重中型貨車掉頭,并增設相應的道路交通禁令標志。原先在此處掉頭前往杏林大橋方向的重中型貨車可提前繞行殿前一路下穿長岸路隧道的右轉匝道至長岸路掉頭。
以上規定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違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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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金號”盾構機刀盤順利下井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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