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國登山運動協會“認證”的戶外領隊,廈門不超過5人
■戶外拓展活動組織者多數涉嫌違規,律師提醒先約定責任
■戶外運動很危險,同伴協作很重要。
■戶外運動愛好者途中遇到意外,需要緊急救援。北極星救援隊供圖
▲“前人”留下的登山釘易刮傷其他游人。
▲露營者離開時最好能帶走垃圾。
▲志愿者清理游客亂扔的垃圾。資料圖
■戶外運動愛好者在叢林中穿行。網友供圖
戶外運動特別考驗領隊的專業能力。
關注戶外運動風險
為了徒手翻過一堵4米高的墻,劉小姐摔傷了腰。她不是貪玩,也不是魯莽,只是參加了公司組織的一次戶外拓展活動。“其他同事都參加了,我只能硬著頭皮上。”她說,全程只有一個教練指導,后來才知道,那個教練工作室根本沒有注冊,也沒有給參加人員買保險。她去找教練理論,對方竟然躲著不見。
“戶外拓展到底有沒有監管單位?怎么判斷承接活動的機構是不是正規的?”同樣的疑問,并不是只有劉小姐一人提出。我市的戶外拓展活動市場究竟如何,正規的戶外拓展機構要承擔哪些責任?
文/記者 林依文 吳笛
【市場現狀】
親歷者
網友組團被領隊“賣”了,準備不足連路都不認識
王小姐是戶外運動愛好者,參加過很多次戶外俱樂部組織的活動。她說,周末會有好幾批戶外愛好者在SM商業廣場、景州樂園、明發商業廣場等地集合,由領隊帶領去進行戶外拓展活動。
戶外愛好者有自己的圈子,大家通過網上論壇、QQ群和微信群溝通。有一次,她在論壇上看到有人組織去同安登山,她對這條線路很有興趣,于是報了名。不過,這次活動讓她后怕。
“我們原來是40多人,后來又來了5人,說是另一個團的,因為人數太少他們的領隊就把他們‘賣’給我們的領隊了。”王小姐說,50個人的團隊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上了山才發現根本不是原來以為的那條線路。
“領隊帶著我們走了一條完全不是路的路,就是從樹叢中一直穿過去,還有各種水溝,太可怕了!”她說,領隊只知道終點,路線怎么走完全沒數。好不容易到了終點,問了當地村民才知道,原來另外有一條好走得多的路,但領隊卻說不認識路。
“戶外拓展活動,不是一般的導游就可以帶的吧?領隊應該經過正規的戶外指導培訓,應該有豐富的戶外經驗才行吧?”王小姐忍不住連聲質問。
組織者
爬爬山做做游戲就當郊游,不愿花錢請專業領隊
“其實戶外拓展是有專業領隊的,但是價格也不低呀。”一家大型企業的HR林小姐說,除了戶外運動愛好者自己參加活動,也有不少企業會組織這類活動,不過多半都選擇“雜牌軍”領隊,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價格。
林小姐說,目前專業做戶外拓展項目的公司培訓費用不低,按照50個人兩天的拓展項目來算,光培訓費就要3萬元左右。如果找個人組建工作室的教練來帶,同樣的項目6000元就可以搞定。
“公司要控制成本,員工的拓展訓練相當于給員工的一項福利,老板把員工拓展看成是員工休閑娛樂的一種方式,不愿意花太多錢。”林小姐說,更重要的是,企業老板覺得,拓展訓練的技術含量不高,無非是爬爬山、做做游戲、喊喊口號,效果好或許能提高團隊凝聚力,否則也就只能當作一次郊游,何必花大價錢請專業團隊呢?
【記者調查】
誤區
企業老板光看價格忽視專業性,“催生”行業雜牌軍
記者調查發現,按照目標客戶來劃分,目前我市的戶外拓展主要分兩種:一種是以戶外運動愛好者為目標客戶,由戶外拓展俱樂部組織爬山、攀巖、溯溪等有一定挑戰性的戶外活動;另一種是以公司員工為目標客戶,由公司組織,委托給拓展公司或工作室,進行增強團隊凝聚力、提升員工執行意志力的團隊戶外拓展活動。
“企業決策者對組織員工參加拓展活動的認識存在誤區,光看價格卻忽視專業性,這是使得拓展行業‘雜牌軍’迅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廈門一家拓展公司負責人林天賜說,正規的拓展機構大多有專門的拓展基地,配套也更專業,尤其是教練的配備有嚴格要求。
“50人的團隊,至少要由5名教練組成教練團來負責。”林天賜說,教練團分工詳細,兩天的拓展訓練,每半天教練團就要開一次會。另外,正規拓展機構還會給每個團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高血壓、心臟病患者是被拒絕參加的。
相比之下,一些個人開辦的戶外拓展活動工作室或俱樂部,不僅難以保證參加者的安全,甚至連一些基本的戶外生存常識都不具備,但由于低價而更有“吸引力”。
內幕
多數戶外俱樂部無資質,戶外領隊持證不足千分之五
“有的俱樂部的活動群里有兩三千人,但實際上整個俱樂部的工作人員只有兩個。”廈門登山戶外運動協會秘書長景景說,大部分戶外拓展俱樂部不具有任何資質,也沒有注冊公司。目前在廈門登山協會注冊的正規戶外俱樂部只有兩家。
據了解,戶外拓展公司只開展拓展項目,不組織登山類活動,所以登山類的活動都是由戶外俱樂部來組織。正規的戶外俱樂部,至少要擁有兩名經登山協會培訓的初級技術人員,而多數沒有資質的戶外俱樂部,一般都通過QQ群、微信群或網絡論壇召集活動,沒有任何保障。
“在廈門,專門帶隊戶外登山的領隊有上千人,但實際上擁有中國登山運動協會發的戶外領隊資格證的不超過5人。”廈門登山戶外運動協會會長、北極星救援隊隊長林得華說。沒有資質的戶外領隊,可能會威脅到隊員的生命安全。
有的領隊擔心影響自己的“聲譽”,寧可在野外被困也不許隊員報警。“每年都會發生幾起因領隊不肯報警而影響救援的。”林得華說,有的隊員自己報了警還遭到領隊責罵。
林得華說,為了保證安全,戶外活動一般要求五六名隊員配一名領隊,但事實上一名領隊帶幾十個隊員的很常見。2010年,一名領隊帶隊登上云頂山,跟在最后面的一名隊員洗手時失足滑入水中溺亡,竟然沒人發現。
【各方聲音】
救援隊
應該有個部門管起來
每次活動先報備路線
“現在領隊很多,但在管理方面還是空白。”林得華說,應該有個部門把這些領隊管起來,對他們進行專業培訓。
“管起來后,他們帶隊活動就要先向管理部門報備,什么時候上山、多少人、線路怎么走、大概幾點下山等。這樣,一旦發生緊急情況需要救援,我們就能根據他們上山的時間和線路大致推斷在什么位置,救援也能更快更好。”
旅游局
低價吸引市民組團活動
涉嫌非法經營旅游業務
市旅游局行業管理處副處長郭道圣說,一些所謂的“戶外俱樂部”表面看似乎沒有盈利,是AA制的,其實并非如此。“他們以較低的行程價格吸引市民組團外出,其行為已是非法盈利,涉嫌違法經營旅游業務。”郭道圣說。
通過網絡召集活動的個人行為查處更困難,往往要出了事才會被發現,組織者一般不會為隊員買保險,因此風險極大。郭道圣說,旅行社經營旅游業務須繳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和旅行社責任保險,用于保障游客權益,這些戶外運動組織者因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無法納入旅游保障機制,發生糾紛相關部門也無法受理。
即使是正規的注冊公司,如果經營范圍是體育用品,未向相關部門備案就組織戶外運動,也屬于超范圍經營。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涉及高危體育項目的,需要有相關資質才能進行。
【律師說法】
義務說 由組織者說了算的,就要承擔安全保障義務
“無論是俱樂部,還是網站、社團,都聲稱自己召集或組織活動是非盈利的,但實際操作模式和旅行社一樣,或者通過銷售戶外用品實現盈利。”福建遠大聯盟律師事務所徐林武律師說,目前的法律、法規及政策都沒有為“戶外俱樂部”正名,由于沒有合法身份,戶外俱樂部為組織活動投保障礙重重,客觀上導致了目前戶外運動大多采取自發自助形式。
他說,這種形式的戶外活動,其風險管理或控制根本無從談起。還有些教育培訓、咨詢公司也以拓展訓練為名進行戶外活動,對戶外運動風險的管理缺乏專業性。
那么,究竟誰該對戶外運動承擔責任呢?徐林武認為,這要看戶外運動的類型。
“一般參加戶外運動的多半是成年人,對風險應有合理判斷。”他說,如果是非盈利性的活動,責任由參加者自負;如果組織者有盈利,那么組織者就有了更多義務。這個義務就是法律上所稱的“安全保障義務”。
“根據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假如活動是由組織者說了算的,比如路線、行程、費用等,那么組織者就要負起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他說,如果組織者沒有實質性的決定權,則承擔義務和其他成員相同。
責任說 不管是否有盈利,組織者都應承擔相應責任
上海錦天城(廈門)律師事務所的章水仙律師認為,組織者負有組織的責任,除非是參與者自己有過錯導致意外發生。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郭豐律師說,組織者屬于團隊領導者,應盡到組織領導的責任,責任判定要按過錯比例來承擔。比如,組織者有義務提醒參加者購買保險,也應事先說明可能遇到的危險等,如果沒有提醒就要負一定的責任。
郭豐說,曾經有參加者在出發前簽訂協議時,在協議中寫明“沒有組織領導者,誰都不會責怪誰”,但事實上,最終還是要根據各自的過錯比例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參加者與組織者之間存在合同約定,組織者就應當根據約定承擔相應責任。律師建議,參加戶外活動,無論是通過俱樂部還是領隊個人組織的,最好通過簽訂合同的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針對戶外運動可能造成的損害,還可以特別約定賠償條款。
廈宇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時坤認為,在整個活動過程中,不管組織者是否盈利,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組織者在活動過程中要盡到謹慎注意的義務,如果明知參與者偏離路線卻沒有勸阻,就要負相應的責任。”
【鏈接】
“槍林彈雨”后
滿地“硝煙”誰清掃?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戶外拓展活動除了人員安全保障等問題,還涉及攀巖、真人CS、露營等活動中破壞自然環境甚至危及他人安全的“遺留問題”。
前不久,市民吳先生致電本報市民熱線5589999,說去東坪山爬山時,看見有塊空地一片狼藉。“樹干上、旁邊的墻面上、石頭上,全是玩戶外真人CS的槍留下的紅色顏料痕跡。”吳先生說,空地上還散亂地扔了很多礦泉水瓶和沒用完的彩彈,“從那些痕跡來看,‘槍戰’的規模還挺大的。”他說,活動組織者不應無視對環境的破壞,“玩夠了至少該清理一下吧?”
露營也是許多戶外拓展活動組織者首選的項目。露營少不了要生火,休驗最原始的野外生活方式,是不少參加者最想做的事。據記者了解,同安的沙溪水庫旁,經常可以看到地上有火堆殘留物以及燒剩下的木頭。
據參加過露營活動的戶外愛好者說,生火用的木材有的是附近撿來的枯枝,也有的是從樹上砍下來的。露營的人走了,除了附近的草地等植被遭到破壞,有時候留下的火堆中還有火星,極易引發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