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拍設備探頭安裝在公交車和救護車車頭上方,控制按鈕就在駕駛人右手邊。來源:廈門交警微信公眾號
裝上移動監控抓拍設備,專拍一些交通違法行為,前段時間,廈門部分公交車和救護車已裝上這樣的設備。昨日,記者從廈門市交警支隊獲悉,從今年8月起,交警部門陸續在全市150部公交車和30部救護車上,裝上了180套移動監控抓拍設備。目前,這180套設備正式投入使用,只要按一下按鈕,就能拍下10張圖片。
去年9月,廈門交警推出交通違法流動抓拍取證管理模式,讓已安裝監控設備的機動車到路面進行動態巡邏,主要是對違法變更車道、違規調頭、加塞、逆向行駛、違反禁止標志標線等動態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實況拍攝取證。
自運行以來,采用流動抓拍取證模式查處車輛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違規調頭、不按規定變更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13萬余起,對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指數、通行效率甚至舒適程度都起了很好的作用。
今年8月起,廈門警方在公交車、救護車上也安裝了移動監控抓拍設備,以加大對占用公交車站違法停車、不避讓執行任務的救護車等特種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據警方統計,9月份,公交車移動抓拍設備就抓拍到766起交通違法行為,10月份1147起。
截至目前,警方已在公交車、救護車上安裝180套移動監控抓拍設備,并全部正式投入使用。其中公交車150套,救護車30套,基本覆蓋了城區的主要道路。
根據線路覆蓋、交通擁堵程度、占用公交車站違法現象等因素,這150輛公交車分布于86路、842路、436路、101路、27路、68路、116路、892路、846路、437路、950路、931路、671路、791路、L15路。
抓拍系統由抓拍按鈕、抓拍主機、傳輸模塊組成。駕駛人發現有車出現交通違法行為后,直接按一下按鈕,主機自動對錄像進行分析,獲取按鈕觸發前后10張圖片,連同GPS等相關信息通過4G網絡傳輸至廈門市交警支隊。隨后,由支隊審核人員進行審核,確認符合證據規格、能夠證實相關的違法行為的,生成正式交通違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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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交站違停
明年起罰400元
目前只罰100元,網傳罰1000元是深圳做法
這幾天,微信群和朋友圈里流傳了一條消息,稱是“廈門交警新規”,社會車輛占用公交站違停,要罰款1000元。這是真的嗎?據了解,這個規定并非廈門的,而是深圳的。
依據廈門的現行規定,占用公交車站違法停車罰款100元,不避讓執行任務的救護車等特種車輛罰款100元,記3分。
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修正案,對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違反法律法規停車做出了更加細化的規定:
1.如果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駕駛人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處以100元罰款;
2.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處以200元罰款;
3.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車站、網狀線區域停車的,處以400元罰款;
4.在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時段停車的,處以500元罰款;
5.在橋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車的,處以1000元罰款。
要特別提醒的是,如果駕駛人在一年內有前款第3項、第4項、第5項行為三次以上的,從第三次起每次處該項規定數額兩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