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9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蔡姓男子19日上午與妻子出門辦離婚手續,途中起口角,蔡某在臺北市刑事局門口持刀自殺,被警察及時制止并送醫急救,暫無生命危險。
19日上午9點多,34歲蔡姓男子與妻子從臺北市住處出門,共乘1輛摩托車,準備去辦理離婚手續,途中不斷爭吵。
兩人行經臺北市刑事局門口,蔡某停車,忽然掏出水果刀,自刎頸部,門崗警察沖上制止,并通報119。
救護人員趕到,發現蔡某意識清醒,頸部有長20厘米、深3厘米的刀傷,將他送醫急救。
蔡某的妻子也陪同到醫院,稱蔡某的精神狀態不穩。
警消人員分析認為,蔡某因離婚情緒激動而自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