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開始組織實施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工作,力爭用5年時間,實現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覆蓋到全市每個行政村,即每個行政村至少有一個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到2022年底實現50%覆蓋,到2023年底實現70%覆蓋,到2024年底實現90%覆蓋,到2025年底實現每個行政村都有學法用法示范戶,到2035年力爭每個行政村的學法用法示范戶數量和效果都符合當地法治工作要求。這是我市日前出臺的《石獅市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工作方案》(下稱《方案》)提出的。
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是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和全國“八五”普法規劃部署的重要任務。根據《方案》,我市將堅持“目標導向、立足實際、循序推進、探索創新、注重效果”的基本原則,大力推進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育工作。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從有村干部、村婦聯干部、人民調解員、網格員、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返鄉創業大學生青年、大學生村官的家庭中遴選,優先選擇“法律明白戶”或有“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的家庭。認定標準為: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良好家風和家庭美德;了解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熟悉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憲法、民法典等公共法律知識,以及鄉村振興促進法、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種子法等主要農業農村法律法規;能夠自覺運用法治的方式參與社會經濟活動,依法維護合法權益;能夠帶動本村及周邊農民群眾提高法治意識,幫助指導解決法律問題,主動參與矛盾糾紛勸導、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糾紛升級,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主要職責為:認真學習宣傳憲法、民法典等國家法律法規及與“三農”有關的法律知識,帶頭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法治宣傳教育的經常性任務,協助組織開展生動活潑、寓教于樂的法治實踐活動,為村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務。積極協助并主動參與矛盾糾紛勸導、化解工作,引導群眾理性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合法權益,防止矛盾激化、糾紛升級,積極舉報違法犯罪線索,維護基層和諧穩定。積極推進鄉村社會事務管理,主動參與“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發揮輻射示范作用,帶動全村村民增強法治觀念,提升鄉村依法自治水平。
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從2022年開始認定,每年一次。在具體認定程序上,將采取村級推薦、鎮級審核、縣級備案、逐級上報的程序進行。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將實行動態管理,對示范戶存在家庭成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違反公序良俗,違反村規民約;煽動、教唆他人違法犯罪及其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情形的,及時調整、增補,不斷優化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主要家庭成員年齡、素質、文化結構,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農村學法用法示范隊伍,提升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水平。(記者許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