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3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吳雅靜 通訊員 許冰冰 文/圖)昨日上午,在石獅湖濱派出所民警的幫助下,東北游客高女士領回了失而復得的挎包。
8月1日晚,石獅市實驗中學附屬小學二年級學生黃鴻嵐同學在家人的陪同下,將一個米色挎包交到了湖濱派出所值班民警的手里。黃鴻嵐告訴民警,這個女士挎包是他在石獅紅塔灣游玩時撿拾到的,當天下午,他在原地等到了晚上,仍不見失主來認領,他和家人決定到派出所求助。
隨后,民警對錢包里的物品進行了查看。經過清點,錢包里除了有1000余元錢的現金外,還有1張賓館房卡、1張身份證、3張銀行卡等證件。民警多方輾轉獲得高女士所住的賓館電話,這才與高女士取得了聯系。
包內物品
原來,高女士是和家人從東北來石獅旅游的。高女士回憶,當時她正忙著給兒子拍照,一時大意,不知道將挎包隨手放哪兒了。等到發現挎包丟失后,卻怎么也想不起來是在哪里遺失的。眼見著第二天就要返回東北了,身份證等重要證件都在丟失的挎包里,高女士和家人都十分著急。正在四處尋找時,她接到了民警打來的電話,這才知道挎包找到了。
高女士一家
“十分感謝你們,我們都快以為包包被海水沖走了,沒想到居然能找到!”高女士一邊清點著財物,一邊激動地說道,在得知拾金不昧的是一位小學生時,她十分驚訝。高女士說,黃鴻嵐同學就是現在社會的小雷鋒,由于急著趕車,她無法當面向黃同學致謝,希望民警能夠幫忙聯系一下黃鴻嵐同學就讀的學校,好好表揚一下他這種拾金不昧的行為。
8月2日下午,民警聯系到黃鴻嵐的父親黃先生,在電話里,民警向黃先生傳達了高女士的感激之情。黃先生表示,拾金不昧是人人都該做的事情,不需特意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