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獅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蔡某的房產進行強制現場評估時,發現家中還住著即將高考的女兒。考慮到臨近高考,法院決定暫緩強執,等高考結束后再執行。
據了解,被執行人蔡某與王某系夫妻關系,涉及多起執行案件,標的金額近400萬元。在案件執行過程中,石獅法院先后向兩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自覺履行還款義務。但兩人均拒不履行,也未主動向法院報告財產。法院依法將兩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發出限制高消費令,設定失信彩鈴,并決定對其采取限制出境、拘留等強制措施。但兩被執行人仍拒不配合,還一直外出躲藏不見人影。
在執行期間,石獅法院通過房管、車管等部門查詢發現,被執行人蔡某名下有一套位于靈秀鎮華山村的房地產及一輛雅閣小轎車。法院在房管部門對上述房產辦理查封登記后,決定對該房產進行現場評估。同時也對上述車輛發布執行通知,責令蔡某在指定時間內將車輛交付到法院,蔡某至今也未交付。
5月28日,石獅法院執行人員帶著搜查令來到蔡某位于靈秀鎮華山村的房地產,準備強制進入現場評估。“我們幾次敲門都無人應答,已經叫來開鎖師傅準備強行進入。后又在閣樓位置發現一名小女孩在陽臺洗衣服。”據現場執行人員介紹,他們出示了執法證,并示意小女孩來開門。但小女孩在打了個電話后,就躲到房間里去了。執法人員通過附近租戶了解得知,該女孩為被執行人的女兒,獨自住在這里。眼看馬上就要高考,為了孩子的前途著想,執法人員決定暫不強制執行,先給孩子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讓其安心學習,等高考結束后再去執行。(記者 鄭秋玉 通訊員 許自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