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6日訊 昨日上午,張某湘因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被石獅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今年33歲的張某湘,湖南常寧人。據介紹,事發前,男子羅某通過微信聯系張某湘談好賣淫嫖娼事宜,其間羅某要求先看下張某湘的照片,看到照片后感覺人不是很好看,不滿意,就跟對方說不要,但張某湘已經出發,并謊稱為羅某的女朋友潛入事發小區。而住在B棟的羅某騙張某湘住在A棟。
不明真相的張某湘,一直按門鈴無人應,打電話又遭到拒絕,她只好按照行情,向羅某索要車費,但因價格沒談攏,羅某只付了20元,雙方在電話里引發口角。“因為性格偏激,當時對方騙了我,還罵我,我氣不過,也想教訓下對方,就點燃門口兩個塑料袋。”張某湘說。
事后,雖然大火被小區保安撲滅,但,這一放火卻使蔡先生的房子無故遭殃,門口鞋架被燒掉,門被熏黑,旁邊電線被燒,還造成兩部電梯停梯,80多戶業主受影響。轄區派出所介入調查后,將張某湘抓獲。(海都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尤祖榮 蔡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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