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2月25日下午,在石獅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新任命的石獅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陳林左手撫按紅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誦讀宣誓詞就職。據悉,這是我市首次組織開展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憲法宣誓活動。經會議審議決定,陳林代理石獅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據悉,2015年9月25日,經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的《福建省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并于今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辦法》,全省各級人大及縣級以上人大常委會選舉或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一府兩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公開進行憲法宣誓,宣誓誓詞如下: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ㄓ浾?林富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