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市文體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獲悉,今后,“中外合資(合作)經營娛樂場所”審批事宜可直接到石獅市行政服務中心文體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審批服務窗口進行辦理。
我市文體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要求,辦理“中外合資(合作)經營娛樂場所”事宜,申請人需經過“三大門檻”,即:曾犯有賣淫罪、強奸罪、毒品罪、傳播淫穢物品罪、因犯罪曾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因賣淫、嫖娼曾被處以行政拘留的,不具備申請資格;因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被依法取締的,其投資人員和負責人終身不得投資開辦娛樂場所或者擔任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娛樂場所被吊銷或者撤銷娛樂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或者撤銷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5年內不得擔任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與文化行政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親屬,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記者 王文豪 通訊員 蔡東亮)